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机构”)作为对贵公司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有关要求,对贵公司认真履行了持续督导职责。基于2024年度现场检查,本保荐机构提请贵公司关注以下事项:
1、建议公司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2、根据公司2024年11月5日发布的公告,公司在项目采购活动中,涉嫌存在违规行为,自2024年10月14日起被禁止1年内参加全军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本保荐机构提示公司应积极整改,做好经营应对和风险防范措施,强化经营风险防范意识,关注本事项对公司业务的影响并做好相关的信息披露;
3、公司部分产品的客户为军工客户,该等产品的销售价格由军方严格按照军品定价的相关规定进行审价确定。由于军方审价周期一般较长,针对尚未审价确定的产品,供销双方按照合同暂定价格结算,在军方审价后进行调整,客观上存在审定价格低于暂定价格的可能性。本保荐机构提醒公司关注本事项对公司收入及业绩的影响,做好经营应对并积极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4、2024年度,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过程中,存在执行程序上的少量瑕疵,本保荐机构已督促公司进行整改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本保荐机构提示公司应合理、合规安排募集资金使用,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
按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承诺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及实施,并及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5、202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42,290.36万元,同比下降45.1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905.90万元,同比下降1101.97%,公司已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了业绩变动的情况及原因。本保荐机构提示公司持续关注业绩情况,积极采取措施提升业绩表现,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以下无正文。
附件:《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结果及提请公司注意事项》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李 钊 | 王金杨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