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二〇二四年度信会师报字[2025]第ZA903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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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ZA90351号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网宇达”)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星网宇达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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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星网宇达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星网宇达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星网宇达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星网宇达为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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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关于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之签章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于长江(项目合伙人)(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周兰更
中国·上海 2025年4月25日
(此盖章页仅限于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会师报字[2025]第ZA90351号报告专用,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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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76 号)核准,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数量不超过 30,937,008.00股。截至2023年3月9日,公司已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835,312股,发行价格为37.8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999,971.68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3,416,301.4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6,583,670.21元。针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进行审验,并于2023年3月10日出具《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A90044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文件规定,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用于存放上述募集资金,以保证募集资金使用安全。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公司以募集资金支付850.89万元,其中:无人机产业化项目支出17.67万元,无人机系统研究院项目支出824.39万元,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支出8.83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支付0.31万元,专户利息净额8.52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20,622.86万元。尚未使用金额为39,365.48万元(其中募集资金38,044.03万元,专户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后金额1,321.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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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专户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的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议案》,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城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自贸试验区支行(以下简称“专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专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约定专户仅用于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资金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落实。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存放、使用均遵循募集资金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存放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存储余额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自贸试验区支行 | 0200348119000010901 | 募集资金专户 | 72,617,185.24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城支行 | 341573261515 | 募集资金专户 | 121,036,639.83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 | 110907902010666 | 募集资金专户 | 0.00 |
合计 | 193,653,825.07 |
注1: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39,365.48万元,与募集资金账户余额19,365.38万元,差异20,000.10万元,主要系用于进行现金管理资金20,000.00万元和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户留存的0.10万元利息与手续费净额。注2: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的募集资金已按照计划使用完毕,该募集资金账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已于2024年10月24日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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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4年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情况。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1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24年9月11日发布《关于归还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截至2024年9月10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实际使用的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24年9月1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2024年9月1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五)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及追认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安全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同意拟使用不超过3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的额度在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同时,董事会对超过前次授权期限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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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的情况进行追认。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20,000.00万元。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资金来源 | 受托银行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金额 | 购买日 | 到期日 | 备注 |
工行 | 华泰证券 | 收益凭证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5,000.00 | 2024/12/27 | 2025/4/1 | |
工行 | 兴业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3,000.00 | 2024/12/30 | 2025/4/1 | |
中行 | 中信证券 | 收益凭证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3,000.00 | 2024/11/19 | 2025/11/20 | 持有三个月后可赎回 |
中行 | 中信证券 | 收益凭证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3,000.00 | 2024/11/19 | 2025/2/18 | |
中行 | 中信证券 | 收益凭证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3,000.00 | 2024/12/16 | 2025/3/18 | |
中行 | 杭州证券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3,000.00 | 2024/12/20 | 2025/3/23 | |
合计 | 20,000.00 |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七)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金额为39,365.48万元,其中:
募集资金专户活期存款余额19,365.38万元,现金管理余额20,000.00万元,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户余额0.10万元。
(九)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本年度内,公司存在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入一般户并用于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情况,募集资金从专户转至一般户之后均在较短时间内用于购买相关现金管理产品,未影响募集资金安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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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已督促公司进一步规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操作流程。公司高度重视,后续已设立专用结算账户进行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的规范性。此外,本年度内公司使用及追认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对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未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和资金安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除上述情形外,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5年4月25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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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58,658.37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50.89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0,622.86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 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无人机产业化项目 | 否 | 15,935.52 | 15,935.52 | 17.67 | 1,277.76 | 8.02 | 2025年4月 | 否 | 否 | 是 |
2、无人机系统研究院项目 | 否 | 25,418.63 | 25,418.63 | 824.39 | 2,032.35 | 8.00 | 2026年4月 | 注1 | 注1 | 否 |
3、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7,304.22 | 17,304.22 | 8.83 | 17,312.75 | 100.05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58,658.37 | 58,658.37 | 850.89 | 20,622.86 | ||||||
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资进度为100.05%,系该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收入亦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所致。 | ||||||||||
超募资金投向 | ||||||||||
1. | 无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合计 | 58,658.37 | 58,658.37 | 850.89 | 20,622.86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注1:该项目为研发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该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系在实施过程中受设备购置延后以及宏观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公司出于谨慎性原则,控制了投资节奏,使得投资进度有所放缓。项目仍在正常推进中,但是项目投入进度相对较为缓慢,后续若存在延期或变更风险,公司将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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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基于对当前宏观经济环境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综合考量,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审慎评估,公司拟终止“无人机产业化项目”。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三)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四)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五)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金额为39,365.48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活期存款余额19,365.38万元,现金管理余额20,000.00万元,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户余额0.10万元。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详见本报告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