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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18日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府青路二段2号1栋1单元12楼1201-1210号法定代表人:邓冬红注册资本:50,000万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仪器仪表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仪器仪表修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大数据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机械设备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软件销售;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电子产品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矿产资源勘查;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劳务派遣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贝肯能源: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7-05

证券代码:002828 证券简称:贝肯能源 公告编号:2025-073

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7日和2025年5月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在2025年度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贝肯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肯装备”)、贝肯能源(成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贝肯成都”)及贝肯成都全资子公司贝肯能源(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贝肯北京”)、贝肯(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贝肯新疆”)、新疆贝肯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肯化学”)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2亿元(含)。其中,对资产负债率70%(含)以下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7,000.0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2025年5月10日披露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贝肯成都分别签署了担保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一) 公司分别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盛支行、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簇桥支行签署了担保合同:

公司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盛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贝肯成都

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盛支行签订的《借款合同》项下债权的实现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债权本金不超过5,000万元。公司与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簇桥支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贝肯成都与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簇桥支行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债权的实现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债权本金为6,000万元。

本次公司为贝肯成都提供担保共计11,000万元。

(二) 贝肯成都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市石油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贝肯新疆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市石油分行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债权的实现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不超过4,000万元。本次贝肯成都为贝肯新疆提供担保1,000万元。上述担保在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提供担保前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被担保方的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方被担保方公司持 股比例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经审批 可用担 保额度本次担 保额度截至目前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余额剩余可用 担保额度
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贝肯能源 (成都)有限责任公司100%48.18%30,00011,00028,0002,000
贝肯能源 (成都)有限责任公司贝肯(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100%82.94%5,0001,0003,0002,000
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贝肯装备制造有限公司100%8.17%1,0000500500
合计-12,00031,500-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贝肯能源(成都)有限责任公司

1、被担保人情况

公司名称:贝肯能源(成都)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2021年6月18日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府青路二段2号1栋1单元12楼1201-1210号法定代表人:邓冬红注册资本:50,000万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仪器仪表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仪器仪表修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大数据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机械设备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软件销售;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电子产品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矿产资源勘查;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劳务派遣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 (经审计)2025年3月31日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133,064.82124,123.03
负债总额64,116.2654,369.41
流动负债总额64,116.2654,369.41
净资产68,948.5569,753.62
项目2024年1-12月 (经审计)2025年1-3月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54,246.1010,191.83
利润总额1,508.691,066.73
净利润1,307.52928.12

(二)贝肯(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1、被担保人情况

公司名称:贝肯(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2018年3月28日注册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平安大道2500-1号法定代表人:李平注册资本:5,000万元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劳务派遣服务;建设工程施工;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矿产资源勘查;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工程管理服务;石油钻采专用设备制造;石油钻采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通用

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生态环境材料制造;生态环境材料销售;环境应急治理服务;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温室气体排放控制技术研发;固体废物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采矿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 (经审计)2025年3月31日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26,019.4820,360.17
负债总额21,581.3616,236.99
流动负债总额21,581.3616,236.99
净资产4,438.134,123.18
项目2024年1-12月 (经审计)2025年1-3月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19,909.236,118.15
利润总额763.97-301.26
净利润654.61-294.70

四、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一)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盛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保证人: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盛支行

3、债务人:贝肯能源(成都)有限责任公司

4、保证范围:债权人尚未收回的贷款债权余额、银行承兑汇票债权余额、票据贴现债权余额、办理商票保贴债权余额、押汇债权余额、信用证债权余额、保函债权余额和/或其他债权余额,包括授信本金和利息(含正常利息、罚息和复利),以及相关费用、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案件调查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鉴定费、勘验费、测绘费、翻译费、滞纳金、保管费、提存费、其他申请费等)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自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7、是否有反担保:否

(二)与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簇桥支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1、保证人: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簇桥支行

3、债务人:贝肯能源(成都)有限责任公司

4、保证范围:包括债权本金(币种)人民币(大写)陆仟万元整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7、是否有反担保:否

(三)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市石油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保证人:贝肯能源(成都)有限责任公司

2、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市石油分行

3、债务人:贝肯(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4、保证范围: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每笔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7、是否有反担保:否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累计为人民币31,500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46.86%。除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外担保的情形,也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盛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与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簇桥支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3、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市石油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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