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28 证券简称:贝肯能源 公告编号:2025-061
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持股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平贵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平贵先生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4月22日至2025年7月21日)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拟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6,029,6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
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持股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平贵先生自2025年4月22日至2025年4月23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004,3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9972%。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平贵先生出具的《关于持股变动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2025年6月6日,陈平贵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9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9851%。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平贵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15.17%减少至
14.18%,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1.基本情况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陈平贵 |
| 住所 | 新疆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5年6月6日 |
| 权益变动过程 | 2025年3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平贵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4月22日至2025年7月21日)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拟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6,029,6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 2025年4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持股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平贵先生自2025年4月22日至2025年4月23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004,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72%)。 2025年6月6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平贵先生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9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851%)。 | ||||||
| 股票简称 | 贝肯能源 | 股票代码 | 002828 | ||||
| 变动类型 (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 股份种类 (A股、B股等) | 增持/减持股数(万股) | 增持/减持比例(%) | |||||
| A股 | 198.00 | 0.9851 | |||||
| 合 计 | 198.00 | 0.9851 |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陈平贵持有股份 | 3,048.07 | 15.17 | 2,850.07 | 14.18 |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048.07 | 15.17 | 2,850.07 | 14.18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2025年3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平贵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4月22日至2025年7月21日)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拟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6,029,6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 本次变动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已披露减持计划范围内。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履行完毕。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本次权益变动未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在触及5%的整数倍时停止股票交易。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及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不适用) | |
| 7.备查文件 |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 |
注1:根据证监会于2025年1月10日发布《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以下简称“《法律适用意见》”),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其截至《法律适用意见》发布日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适用“刻度说”新规。本次权益变动未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上述规定,在触及5%的整数倍时停止股票交易。
注2:本公告中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或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
特此公告。
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6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