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作为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2024年度的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责,充分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2024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杨庆理,男,博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2年2月至1984年3月任长庆油田技术员;1984年4月至1998年5月历任钻井公司技术和生产运营副经理、钻井公司经理;1998年5月至2005年9月历任长庆石油勘探局局长助理、勘探局副局长、党委书记;2005年9月至2015年1月历任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市场管理部主任、工程技术与市场部主任、中国石油工程技术分公司总经理。2015年2月退休。2015年8月至2021年5月任海隆控股(01623.HK)非执行董事。2018年11月至2024年11月任贝肯能源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2024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5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亲自出席了任期内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 参加董事会 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 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 会次数 |
杨庆理 | 7 | 4 | 3 | 0 | 否 | 4 |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积极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召集、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次会议,对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经营业绩考核结果进行审核确认,对《关于<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均表示同意。
2、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积极履行职责。任期内,召开战略与投资委员会3次会议,本人出席了全部3次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对所审议事项均表示同意。
3、提名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结合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构成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报告期内,召开提名委员会2次会议,审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资料,对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对所审议事项均表示同意。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现场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任期间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深入公司进行现场调研,重点了解、关注了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的完善及执行、董事会决议执行、年度审计计划及成果等情况。同时,本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持着密切联系,听取了公司总裁关于公司发展规划及战略愿景,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和进展情况,运用自身专业,为公司行业发展及市场情况提出建议。此外,本人时刻关注公司外部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四)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信息披露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法定信息披露义务,并推动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4年度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为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在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和年报编制过程中,本人就年度审计计划、重点关注事项及审计成果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同时,本人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2023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重要事项的汇报,并关注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公司各项议案,本人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并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本人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公司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我认真审查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认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具备履职所需的专业技能,忠诚、勤勉地履行了各自的职责。公司已严格制定业绩考核和薪酬制度,并按相关制度的要求对董事、监事的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薪酬的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3、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调整的议案》。会前,我们对拟职务调整高级管理人员
的个人简历及相关材料进行审阅,认为拟调整职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履职所需的任职条件和工作经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拟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提名及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五、总体评价及建议
本人任职期间内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本人关注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和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及相关文件,对董事会科学客观决策和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11月,本人因连续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已满六年,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在此,谨对公司董事会、经营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配合与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杨庆理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