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26 股票简称:易明医药 公告编号:2025-031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股东会的通知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定于2025年6月4日(星期三)下午14:00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表决方式:现场记名书面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五)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年6月4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4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4日上午9:15至2025年6月4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六)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28日(星期三)。
(七)参加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东只能采取现场、网络表决方式的一种。如同一股东通过现场、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中任意两种以上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八)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5月28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九)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535号两江国际B座37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 提 案 名 称 | 备注 |
在该列打√的栏目可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累积投票提案 | 提案1、2为等额选举 | |
1.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1.01 | 选举胡明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1.02 | 选举肖兴刚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1.03 | 选举冯岚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2.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2.01 | 选举许可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2.02 | 选举周敏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2.03 | 选举李前进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5月17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上述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应选独立董事3人,应选非独立董事3人,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上述议案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式
(一)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
(二)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三)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书面信函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书面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25年6月3日16:30送达),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登记时间:2025年6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
(五)登记地点:公司办公室
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535号两江国际B座37楼
邮政编码:610095
联系电话:010-58731208
联系传真:010-58731208
电子信箱:ir@ymky.com
联系人:李前进、陈僖
(六)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参会人员食宿、交通费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二)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五月十七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2826
(二)投票简称:易明投票
(三)填报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 … |
合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独立董事(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非独立董事(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5年6月4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4日上午9:15—2025年6月4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委托人出席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对本次股东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下表格式列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提案编码 | 提 案 名 称 | 填写票数 |
累积投票提案 | 提案1、2为等额选举,填写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1.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1.01 | 选举胡明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1.02 | 选举肖兴刚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1.03 | 选举冯岚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2.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提案编码 | 提 案 名 称 | 填写票数 |
2.01 | 选举许可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2.02 | 选举周敏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2.03 | 选举李前进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特别说明事项: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本次议案均为累积投票提案,请对所审议提案填报选举票数,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如直接打“√”,代表将拥有的投票权均分给打“√”的候选人,如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