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25 证券简称:纳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5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
告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于2025年6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 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2、2025年4月22日至2025年5月1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通过巨潮资讯网和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异议。公司于2025年5月6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25-028)。
3、 2025年5月13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5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 本次调整事项的说明
1、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40,618,067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3,727,940股后336,890,12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2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本次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5年6月12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4.79元/股调整为4.67元/股。
2、鉴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即将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部分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激励对象人数进行调整。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权益总数由587.5万股调整为564.5万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20人调整为115人,首次授予权益由487.5万股调整为464.5万股,预留权益数量不变。
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权益工具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具体如下所示:
姓名 | 职务 | 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万股) | 占本激励计划授出权益数量的比例 |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股本总额比例 |
陶福生 | 董事、副总经理 | 15 | 2.66% | 0.04% |
游爱军 | 董事、副总经理、董秘 | 15 | 2.66% | 0.04% |
沈卫峰 | 副总经理 | 15 | 2.66% | 0.04% |
其他核心人员共计112人 | 419.5 | 74.31% | 1.23% | |
预留 | 100 | 17.71% | 0.29% |
合计 | 564.5 | 100.00 | 1.66% |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3、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权益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
1、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5年6月12日实施完毕,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2、鉴于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即将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部分限制性股票,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激励对象人数进行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的法律意见书》认为:
本次调整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程序,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3、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
首次授予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