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24 证券简称:和胜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9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2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前陇工业区美源路5号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大楼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
4、会议召集人: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建湘先生
6、本次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171,926,84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1.415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71,850,684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1.387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76,16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272%。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11,341,77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051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1,265,61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0243%。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76,16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272%。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71,926,4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4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1,341,35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3%;反对4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71,926,4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4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1,341,35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3%;反对4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71,926,4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4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1,341,35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3%;反对4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71,926,4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4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1,341,35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3%;反对4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36,690,89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4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1,341,3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3%;反对4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关联股东霍润(持股数量为2,190.2787万股)、黄嘉辉(持股数量为1,333.2742万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6、《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71,926,4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4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1,341,35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99.9963%;反对4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7.01 2024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71,926,42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反对4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1,341,3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3%;反对4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02 2024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1,341,35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3%;反对4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1,341,3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3%;反对4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关联股东霍润(持股数量为2,190.2787万股)、黄嘉辉(持股数量为1,333.2742万股)、李建湘(持股数量为9,613.4983万股)、李江(持股数量1,047.6406万股)李清(持股数量794.0544万股)、宾建存(持股数量1,079.7605万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8、《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71,926,4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4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1,341,35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3%;反对4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9、《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71,926,4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4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1,341,35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3%;反对4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0、《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71,926,4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4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1,341,35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3%;反对4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1、《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71,926,4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4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1,341,35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3%;反对4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2、《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71,926,4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4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1,341,35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3%;反对4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13、《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71,926,4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4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1,341,35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3%;反对4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14、《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71,926,4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4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1,341,35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3%;反对4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5、《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李建湘先生、李信女士、李江先生、黄嘉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15.01.候选人:选举李建湘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171,926,2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1,341,1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5%。
表决结果为当选
15.02.候选人:选举李信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171,926,2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1,341,1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5%。
表决结果为当选。
15.03.候选人:选举李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171,926,2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1,341,1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5%。
表决结果为当选。
15.04.候选人:选举黄嘉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171,926,2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1,341,1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6%。
表决结果为当选。
16、《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周敏女士、李文生先生、方啸中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16.01.候选人:选举周敏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71,926,2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1,341,1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5%。
表决结果为当选。
16.02.候选人:选举李文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171,926,2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1,341,1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5%。
表决结果为当选。
16.03.候选人:选举方啸中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171,926,2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1,341,1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6%。
表决结果为当选
17、《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周凤辉女士、张兵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
17.01.候选人:选举周凤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意股份数:171,926,2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1,341,1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5%。
表决结果为当选。
17.02.候选人:选举张兵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意股份数:171,926,2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1,341,1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6%。
表决结果为当选。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审议事项的表决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均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