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9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等形式发送给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5年4月2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HAO HONG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进行表决,经全体董事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编制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情况,与会董事同意该报告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信息。
2、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信息。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