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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莱英: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9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遵循《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日常工作及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有监事3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2024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11次会议,历次监事会均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并主持,监事会的召集召开、监事权利的行使以及决议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各位监事会成员均出席了会议,认真审议并通过了各项议案,有效履行了审查和监督等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届次时间审议事项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024/3/151、审议《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2024/3/281、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及《2023年年度业绩公告》 2、审议《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境内审计机构的议案》; 6、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境外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 8、审议《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9、审议《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届次时间审议事项
10、审议《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2024/4/251、审议《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4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2024/4/291、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参与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5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2024/6/211、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审议《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6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2024/6/261、审议《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变更、延期暨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7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2024/7/101、审议《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2、审议《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8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2024/8/161、审议《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9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2024/8/281、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报告摘要及中期业绩公告的议案》 2、审议《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10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2024/9/301、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2、审议《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2024/10/291、审议《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以上内容均已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法运作,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履行诚信、勤勉义务,没有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也没有发现公司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二)公司财务状况

监事会对2024年的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包括执行国家会计政策、制度和规定的情况,执行财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情况,财务报告的真实性情况,以及聘任审计机构等。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严格执行《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不存在违规违纪问题。公司财务内控制度健全,无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财务报表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公司除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外,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情况;且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并履行了审议程序。报告期内未发现违规担保,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担保事项。

(四)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和监督,监事会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全面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的情况。公司内部控制较为完善,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和相关制度有效执行,且与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相符。

(六)募集资金使用相关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了有效的监督,认为:

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相关变更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报告期内,不存在超越权限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均合法、合规。

(七)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收购及出售资产事项,不存在内幕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制定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制度》,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加强内部信息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管理,不存在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内幕交易等情形。

三、2025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5年,监事会将继续保持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严格履行相关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情况、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等进行监督和核查,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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