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
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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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 |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1-2 |
关于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致同专字(2025)第110A010668号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中科公司”)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东方中科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致同审字(2025)第110A018000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东方中科公司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东方中科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东方中科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东方中科公司实施于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往来的相关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2024年度东方中科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东方中科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中国·北京 |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
喀斯玛(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母公司之孙公司 |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
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
其他关联方及附属企业 |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
其他应收款 5.00 5.00经营性往来 |
往来性质 | ||||||||||||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 | 北京中科鸿略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 |||||||||||
其他应收款 800.00 800.00非经营性往来 | ||||||||||||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 | ||||||||||||
总计 25,749.52 38,399.75 29,534.60 34,614.68 | ||||||||||||
本表已于2025年4月25日获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批准。 | ||||||||||||
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 |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