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5-010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计
提商誉减值准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商誉形成情况
2021年9月1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万里锦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33号),核准公司向万里锦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里锦程”)等20名股东发行130,922,004股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北京万里红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里红”)78.33%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6亿元。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形成商誉496,761,401.22元。
(二)商誉减值准备的计提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按照谨慎性原则并结合实际情况,公司于收购完成后每年期末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公司2024年期末聘请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健兴业”)对商誉相关的各资产组进行了减值测试,首先将该商誉包括在内,调整各
资产组的账面价值,然后将调整后的各资产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以确定各资产组(包括商誉)是否发生了减值。因宏观经济下行等因素影响,万里红2024年度业绩不及预期。根据天健兴业出具的《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所涉及的北京万里红科技有限公司商誉相关资产组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的预计,表明资产组商誉出现减值迹象,具体情况如下:
资产组名称 | 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整体商誉减值准备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商誉减值准备 | 以前年度已计提的商誉减值准备 | 本年度商誉减值损失 |
北京万里红科技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商誉相关资产组 | 411,008,170.56 | 312,000,000.00 | 99,008,170.56 | 77,553,100.00 | 371,565,256.94 | 77,553,100.00 |
(三)商誉减值测试过程
本公司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现值的方法计算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本公司根据管理层批准的财务预算预计未来5年内现金流量,其后年度采用的现金流量增长率预计为0.00%,不会超过资产组经营业务的长期平均增长率。管理层根据过往表现及其对市场发展的预期编制上述财务预算。计算未来现金流现值所采用的税前折现率为
12.84%,已反映了相对于有关分部的风险。根据减值测试的结果,本期期末对商誉计提减值准备7,755.31万元。
(四)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金额计入公司2024年度损益,导致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77,553,100.00元。本次计提完成后,因收购万里红形成的商誉余额为47,643,044.28元。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事宜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和公司实际情况而作出的,依据充分、合理。且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后,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五、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后,能够公允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六、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的规定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经过商誉减值准备计提后,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七、其他说明
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事宜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
响,公司将根据《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和《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中的约定,就业绩承诺方应履行的补偿义务继续进行追偿。同时,公司将继续加强内部战略资源整合,充分发挥协同效应;强化公司的运营能力,加大研发力度和产品布局,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及风险防控能力,从而保障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