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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森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5年董事、监事和高管薪酬方案的审核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2-28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相关规定,本着有利于发挥激励与约束、奖励与惩罚的作用,体现岗位责、权、利对等,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的原则,对2025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标准提出如下方案:

一、薪酬结构

1、基本薪酬

基本薪酬是满足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生活所需及职务工作保障,基本薪酬的设计及标准主要根据岗位价值、重要性、工作强度、承担责任等因素综合制定,基本薪酬按月支付。

2、绩效奖励

绩效奖励是以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经营业绩为依据,结合个人工作表现、工作成绩并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后于年终一次性提取和发放。

二、年度薪酬标准

1、2025年公司董事(含兼任公司管理职务的董事)年度薪酬(津贴)标准为:

董事长:薪酬为270-360万元/年(税前);

副董事长:薪酬为270-360万元/年(税前);

董事兼总经理:薪酬为270-360万元/年(税前);

董事兼副总经理:薪酬为60-140万元/年(税前);

独立董事、外部非独立董事津贴标准:96,000元/年(税前)。

2、2025年公司监事薪酬标准为:

监事会主席:薪酬为48-80万元/年(税前);职工代表监事:薪酬为30-80万元/年(税前);监事:薪酬为30-80万元/年(税前)。

3、2025年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标准为:

总经理:薪酬为270-360万元/年(税前);副总经理:薪酬为60-140万元/年(税前);财务总监: 薪酬为60-140万元/年(税前);董事会秘书:薪酬为60-140万元/年(税前)。

三、其他

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工作中有突出表现,为公司做出突出贡献,超额完成公司绩效考核目标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结合实际贡献,给予特殊奖励,特殊奖励后的薪酬总额可不受上述薪酬标准范围的限制。

2、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工作中有重大失误及违法、违规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有权取消其薪酬或绩效奖励。若有异议,可在一周内向董事会提起申诉,由董事会裁决。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及市场同类企业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相关人员的履职情况制定的,符合公司的薪酬政策和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该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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