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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森美: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2-28

证券代码:002818 证券简称:富森美 公告编号:2025-010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2、资金额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进行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本投资无本金或收益保证,在投资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风险及操作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不影响正常经营、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充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率,实现公司和股东收益最大化。

2、投资额度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进行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3、投资方式

证券投资: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4、投资期限

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事宜

5、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实施方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制定的《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和委托理财的议案》已于2025年2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事宜。

二、审议程序

(一)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和委托理财的议案》,为充分利用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水平,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进行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事宜。

(二)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可能存在的投资风险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含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金融市场及经营计划的变化在上述额度内适时适量地实施,但证券投资的未来实际收益难以固定,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低于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规定及《公司规章》和公司制定的《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等与投资事项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投资行为,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加强审计和监督,切实防范投资风险。

2、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对公司证券投资交易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公司已设立专门的操作团队、监控团队和相应的业务流程,通过实行授权和岗位牵制控制风险。

3、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安排配置投资产品期限。

4、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每季度对其进行审计,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6、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规定及公司规章制度对证券投资事项进行决策、管理、监督和检查,严格保证资金的安全性,并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公司将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时披露证券投资以及损益情况。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日常流动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开展和日常经营运作,同时,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为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效实现公司资产保值增值。

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五、监事会意见

2025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和委托理财的议案》并发表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和现金流较好,并且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证券投资和委托理财,能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和委托理财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其中,进行证券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以公司名义开立的证券账户情况。

特此公告。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五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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