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王东民)
本人作为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崇达技术”)的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条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充分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注重维护公司利益、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现将本人2024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王东民,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3月出生,1982年毕业于复旦大学,本科学历,理学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曾担任深圳市东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投资顾问,以及深圳市华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492)、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1512)独立董事。自2024年10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2、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独立董事继续保持独立性。
二、本人2024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人投入足够的时间履行职责,现场召开的董事会尽量做到亲自出席,符合相关监管要求。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9次董事会,召开股东大会3次。本人积极参与了董事会的各项决策,认真、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未出现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自2024年10月15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任职后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董事会 | 股东大会 | |||
应参加次数 | 实际参加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参加次数 |
4 | 4 | 4 | 0 | 1 |
2、出席专业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的委员,报告期内参加了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地履行了职责。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必要时与董事会秘书等管理层进行预沟通,就拟审议事项进行询问、提出意见建议等,得到及时反馈。没有事先否决的情况。
本人自2024年10月15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任职后公司未发生需要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审议的事项。
3、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尤其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计划、重点审计事项等进行深入交流,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5、对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本人于2024年10月15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
间达到六日,本人通过股东大会的交流环节、业绩发布会的交流环节,与公司的中小股东进行交流。独立董事持续、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规范运作、财务管理及风险控制等方面的汇报,并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相关人员保持联系,实时关注行业形势及外部市场变化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6、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持的情况
2024年,本人与董事会其他董事及监事会、管理层之间形成了有效的良性沟通机制,更加有利于科学决策。本人了解经营管理情况的途径多样、方式灵活、渠道顺畅、沟通有效,能够及时了解重要经营信息,知情权得到充分的保障,在履职过程中未受到任何干扰或阻碍。
三、报告期重点关注事项
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本人于2024年10月15日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后,报告期期内,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本人认真阅读定期报告全文,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2024年的履职过程中,作为崇达技术的独立董事,我始终秉持诚信、独立、勤勉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积极参与各项决策,充分发挥监督制衡与专业咨询的作用。我高度重视公司整体利益的维护,特别是切实保障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高级管理层或其他存在重大利害关系方的不当影响。
展望2025年,我将继续恪守对崇达技术及全体股东的忠实与勤勉义务,严格遵循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积极履职。我会依照监管规定,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深入探讨相关事项,解决履职中遇到的问题。在工作中,我会持续聚焦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致力于推动公司治理结构的优化、董事会建设的完善以及经营管理水平的提升,为崇达技术的稳健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独立董事:王东民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