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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赫达:关于董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1-07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非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林浩军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林浩军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林浩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林浩军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林浩军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林浩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林浩军先生辞职后,将继续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股票转让的限制规定。

林浩军先生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务实进取,各项工作卓有成效。公司董事会对林浩军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非独立董事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于2025年1月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补选毕于村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若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毕于村先生将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事项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810 证券简称:山东赫达 公告编号:2025-003债券代码:127088 债券简称:赫达转债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毕于村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82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2004年7月-2007年9月担任公司海外销售部销售代表,2007年10月-2010年10月担任公司海外销售部经理,2010年10月-2017年6月担任公司海外销售部销售总监,2017年7月-2024年6月担任公司纤维素醚事业部副总经理兼销售总监,2024年6月至今担任纤维素醚事业部总经理。

毕于村先生持有公司385,411股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毕于村先生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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