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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赫达: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0-19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10月18日以电话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和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毕于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作出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关联董事包腊梅、毕松羚、林浩军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中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此次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依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

经过调整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由原119人调整为116人,部分激励对象的授予份额同步进行调整,本次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的总数由1292万股调整为1286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北京市齐致(济南)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向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关联董事包腊梅、毕松羚、林浩军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确定授予日为2024年10月18日,向符合条件的116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643万股,授予价格为6.66元/股,向符合条件的116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643万份,行权价格为13.28元/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向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北京市齐致(济南)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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