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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锋股份: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002806 证券简称:华锋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1债券代码:128082 债券简称:华锋转债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计划不进行利润分配,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5,482,878.08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2,740,636.24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226,989,410.87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377,646,620.00元。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数据孰低原则,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4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具体情况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85,482,878.08-324,294,499.14-9,605,490.21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226,989,410.87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377,646,620.00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82,805,703.76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0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注:1、回购注销金额是指上市公司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并完成注销的金额。

2、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5.3.2条:“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最近一期经审计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合理考虑当期利润情况,并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根据《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中关于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公司当年实现盈利,且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和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后,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发生,公司将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满足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保障公司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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