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2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将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75号)核准,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256.1505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3.82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9,999,999.1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8,667,478.9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1,332,520.16元。截至2021年5月26日,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已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5月26日出具“大信验字[2021]第3-10001号”《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方向: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万元) |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万元) |
1 | 年产10,000吨锂离子电池高镍三元材料建设项目 | 58,510.00 | 32,000.00 |
2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3,000.00 | 13,000.00 |
合计 | 71,510.00 | 45,000.00 |
2024年4月公司将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年产10,000吨锂离子电池高镍三元材料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包含尚未支付的合同余款、质保金及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4,312.90万元。本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金额1,812.36万元,其中1,316.71万元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495.66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完成销户手续,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存在差异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所致。
项 目 | 募集资金发生额(元)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18,046,759.43 |
减:年产10,000吨锂离子电池高镍三元材料建设项目投入 | 13,167,079.53 |
减:手续费 | 670.62 |
加:活期利息 | 77,543.81 |
减: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4,956,553.09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 |
(二)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76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211.2444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42.51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39,999,994.44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4,186,412.7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25,813,581.71元。截至2022年9月20日,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已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9月20日出具“大信验字[2022]第3-00018号”《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根据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方向: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万元) |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万元) |
1 | 年产5万吨锂电池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 | 92,043.56 | 71,400.00 |
2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23,864.39 | 22,600.00 |
合计 | 115,907.95 | 94,000.00 |
2024年12月公司将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年产5万吨锂电池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包含尚未支付的合同余款、质保金及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92,741.02万元。本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金额12,504.97万元,其中5,552.63万元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6,952.35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完成销户手续,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存在差异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所致。
项 目 | 募集资金发生额(元)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4,994,016.28 |
加:收回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200,000,000.00 |
减:年产5万吨锂电池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投入 | 55,526,279.04 |
减: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80,000,000.00 |
减:手续费 | 1,600.42 |
加:活期利息 | 57,329.97 |
减: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69,523,466.79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元锂能”)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以下简称“中行枣庄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丰元锂能与中行枣庄分行以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已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以下简称“交行枣庄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交行枣庄分行以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已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三方监管协议要求履行。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全部完成销户手续,上述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完成销户手续。
序号 | 账户名称 | 募集资金专户 开户银行 | 专户账号 | 专户余额 (元) |
1 |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 | 210444127475 | 已销户 |
2 |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 | 374899991013000050296 | 已销户 |
3 | 山东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 | 241644126122 | 已销户 |
合计 | - |
(二)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在中行枣庄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丰元锂能、公司控股孙公司安徽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丰元”)与中行枣庄分行以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已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交
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市中支行(以下简称“交行枣庄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交行枣庄支行以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已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丰元锂能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台儿庄支行(以下简称“建行台儿庄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丰元锂能、安徽丰元与建行台儿庄支行以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已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控股孙公司安徽丰元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集贤路支行(以下简称“建行集贤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丰元锂能、安徽丰元与建行集贤路支行以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已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三方监管协议要求履行。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全部完成销户手续,上述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完成销户手续。
序号 | 账户名称 | 募集资金专户 开户银行 | 专户账号 | 专户余额 (元) |
1 |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 | 237747077348 | 已销户 |
2 |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市中支行 | 374899991013339999981 | 已销户 |
3 | 山东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台儿庄支行 | 37050164640809099999 | 已销户 |
4 | 安徽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集贤路支行 | 34050168630809999999 | 已销户 |
合计 | - |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4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化。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1年非公开发行项目
2021年7月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募集资金8,162.1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8,162.14万元。以上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大信专审字[2021]第 3-10049号《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
2、2022年非公开发行项目
2022年10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募集资金28,520.37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8,520.37万元。以上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大信专审字[2022]第 3-00126号《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21年非公开发行项目
2021年7月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丰元锂能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21年7月2日起,最晚不超过2022年7月1日,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6月1日,丰元锂能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2,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2年6月28日,丰元锂能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9,8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至此,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丰元锂能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11,800万元已全部归还完毕,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公司已将上述情况告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022年7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丰元锂能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7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22年7月28日起,最晚不超过2023年7月27日,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9月30日,丰元锂能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100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2年11月21日,丰元锂能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5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2年11月24日,丰元锂能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7,1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至此,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丰元锂能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7,700万元已全部归还完毕,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公司已将上述情况告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2022年非公开发行项目
2022年11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丰元锂能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7,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22年11月28日起,最晚不超过2023年11月27日,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8月11日,丰元锂能控股子公司安徽丰元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2,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3年9月12日,安徽丰元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2,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3年11月6日,安徽丰元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2,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3年11月22日,安徽丰元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1,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3年11月23日,安徽丰元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10,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3年11月24日,安徽丰元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10,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至此,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丰元锂能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27,000万元已全部归还完毕,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公司已将上述情况告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023年11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合计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23年11月28日起,最晚不超过2024年11月27日,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12月5日,安徽丰元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 7,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3年12月13日,安徽丰元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 1,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4年1月16日,安徽丰元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1,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4年1月
19日,安徽丰元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1,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4年4月29日,安徽丰元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5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4年8月23日,安徽丰元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5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4年11月5日,安徽丰元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1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4年11月6日,安徽丰元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1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4年11月25日,安徽丰元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8,8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至此,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20,000万元已全部归还完毕,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公司已将上述情况告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2024年11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合计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24年11月26日起,最晚不超过2025年11月25日,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4年12月10日,安徽丰元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2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4年12月19日,安徽丰元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1,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4年12月20日,安徽丰元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6,8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至此,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8,000万元已全部归还完毕,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公司已将上述情况告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将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年产10,000吨锂离子电池高镍三元材料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4,956,553.09元(包含2024年7月销户结算增加净利息收入18,679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将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年产5万吨锂电池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69,523,466.79元(包含2024年12月销户结算增加净利息收入1,452.26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36,714.61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4,317.35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37,053.92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1. 年产10,000 吨锂离子电池高镍三元材料建设项目 | 否 | 32,000.00 | 31,133.25 | 1,316.71 | 30,817.24 | 98.98 | 2023年6月 | -3,389.40 | 否 | 否 | |
2. 年产5万吨锂电池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 | 否 | 71,400.00 | 71,400.00 | 5,552.63 | 64,607.31 | 90.49 | 2024年9月 | -11,608.83 | 否 | 否 | |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否 | 35,600.00 | 34,181.36 | 0.00 | 34,181.36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4、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1)年产10000吨锂离子电池高镍三元材料建设项目 | 否 | 495.66 | 495.66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2)年产5万吨锂电池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 | 否 | 6,952.35 | 6,952.35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39,000.00 | 136,714.61 | 14,317.35 | 137,053.92 | -14,998.23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1、报告期内受市场环境、行业格局变化等多方面因素影响,三元产品市场竞争激烈,公司设备稼动率不足,使得公司募投项目“年产10,000 吨锂离子电池高镍三元材料建设项目”2024年度未完成效益预测。 2、公司“年产5万吨锂电池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3年12月变更为2024年9月,上述募投项目延期已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产品价格同比下降,整体设备稼动率不足,单位成品分摊的制造费用较高,公司产品毛利率下降,使得公司该募投项目2024年度未完成效益预测。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为人民币36,682.51万元。 2021年7月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募集资金8,162.1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8,162.14万元。以上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大信专审字[2021]第 3-10049号《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 2022年10 月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募集资金28,520.37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8,520.37万元。以上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大信专审字[2022]第 3-00126号《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21年7月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丰元锂能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21年7月2日起,最晚不超过2022年7月1日,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6月1日,丰元锂能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2,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2年6月28日,丰元锂能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9,800万元归还至 |
2024年11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合计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24年11月26日起,最晚不超过2025年11月25日,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4年12月10日,安徽丰元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2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4年12月19日,安徽丰元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1,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4年12月20日,安徽丰元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6,8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至此,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8,000万元已全部归还完毕,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公司已将上述情况告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①鉴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年产10,000吨锂离子电池高镍三元材料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为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更好地实施公司的发展战略,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济效益,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4,956,553.09元(包含2024年7月销户结算增加净利息收入18,679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 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合理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形成了一定募集资金节余。该结项募投项目存在尚未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系部分合同尾款及质保金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在项目建设完成时尚未到部分资金支付节点所致。为最大限度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将该部分尚未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先行结转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以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公司承诺在该部分尾款或质保金满足付款条件时,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以自有资金支付。同时,募集资金存放也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增加了募集资金节余。 ②鉴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年产5万吨锂电池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为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更好地实施公司的发展战略,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济效益,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69,523,466.79元(包含2024年12月销户结算增加净利息收入1,452.26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 该结项募投项目存在尚未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系部分合同尾款及质保金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在项目建设完成时尚未到部分资金支付节点所致。同时,募集资金存放也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增加了募集资金节余。为最大限度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将该部分资金结转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以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公司承诺在该部分尾款或质保金满足付款条件时,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以自有资金支付。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