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并于2024年12月19日发出会议延期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赵晓萌女士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年产5万吨锂电池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6,952.20万元(包含尚未支付的合同余款、质保金及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