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
2、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母公司报表中净利润为173,753,317.06元,在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17,375,331.71元后,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56,377,985.35元,加上以往年度留存的未分配利润65,435,001.31元,2024年度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总额为221,812,986.66元;
3、公司拟定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目前总股本384,769,288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数量6,559,900股后的378,209,3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8元人民币(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59,757,083.31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4、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127,930,929.15元,其中2024年前三季度现金分红金额68,173,845.84元,2024年度现金分红金额59,757,083.31元;2024年度公司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人民币75,934,762.86元。
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人民币203,865,692.01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12.06%。
5、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的,将按照现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个月内实施完毕。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公司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127,930,929.15 | 212,506,261.28 | 99,521,642.74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2,196,000.00 | 0 | 117,557,568.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81,931,124.57 | 345,098,588.03 | 183,979,897.51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1,625,460,982.58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221,812,986.66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439,958,833.17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119,753,568.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237,003,203.37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 回购注销总额(元) | 559,712,401.17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公司2022-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439,958,833.17元,占公司2022-2024年度年均净利润的185.63%,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四、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与公司业务运营、持续盈利能力及未来发展规划相匹配,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基础上,对投资者进行适度回报,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具备合理性和合法性。
2、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8,088,034.10 | 43,231,387.89 |
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 | —— | —— |
债权投资 | ——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8,254,000.00 | 19,500,00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30,863,276.00 | |
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 | 45,869,662.85 | 8,693,372.61 |
合计金额 | 213,074,972.95 | 71,424,760.50 |
占总资产的比例 | 6.08% | 1.99% |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