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2 证券简称:洪汇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5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及其他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部负责人,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及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2名,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名单如下:
1、非独立董事:盛汉平先生(董事长)、项洪伟先生(副董事长)、陈彧女士
2、独立董事:吴昌明先生、汪洋先生
董事会董事成员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委员会 | 委员 |
战略委员会 | 盛汉平(主任委员)、项洪伟、陈彧、吴昌明、汪洋 |
审计委员会 | 吴昌明(主任委员)、汪洋、陈彧 |
提名委员会 | 汪洋(主任委员)、吴昌明、盛汉平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吴昌明(主任委员)、汪洋、项洪伟 |
以上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均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吴昌明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且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二、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情况
1、总经理:陈甜先生
2、董事会秘书:李专元先生
3、副总经理:秦专成先生、徐林超先生、王沁先生
4、总工程师:姚唯亮先生
5、财务总监:朱敏学女士
6、证券事务代表:周雯女士
7、内审部负责人:王瑶瑶女士
上述人员任期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李专元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上述人员简历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三、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一)董事会秘书李专元先生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新材料产业园邮政编码:214196联系电话:0510-88721510传真号码:0510-88723566电子信箱:zhuanyuan.li@wuxihonghui.com
(二)证券事务代表周雯女士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新材料产业园邮政编码:214196联系电话:0510-88721510传真号码:0510-88723566电子信箱:wen.zhou@wuxihonghui.com
四、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1、公司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项梁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仍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李专元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继续担任董事会秘书职务;李港先生不再担任
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周雯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继续担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项梁先生、李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李专元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58,662股,周雯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8,759股,其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其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合规管理。
2、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公司不设监事会,李岗先生、陆静洁女士、毕菲菲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岗先生、陆静洁女士、毕菲菲女士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3、岳希朱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岳希朱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3,800股,其离任后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其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合规管理。
公司对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