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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汇新材: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6-11

证券代码:002802 证券简称:洪汇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6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暨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洪汇新材”)于2025年6月10日收到无锡锡港启兴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锡港启兴”)的通知,锡港启兴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项洪伟先生29.99%(对应的股票数量为54,672,366股)公司股份事宜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了《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至此,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锡港启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无锡市锡山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锡山区国服中心”)。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5年1月20日,项洪伟先生与锡港启兴签署了《控制权转让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项洪伟先生拟将其持有的公司29.99%的股份(对应的股票数量为54,672,366股)协议转让给锡港启兴(以下简称“本次权益变动”)。本次权益变动后,锡港启兴将直接持有洪汇新材29.99%的股份及该等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并将成为洪汇新材控股股东,洪汇新材实际控制人由项洪伟先生变更为锡山区国服中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1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控制权转让框架协议>暨公司控制权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2025年3月31日,项洪伟先生与锡港启兴签署了《控制权转让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项洪伟先生与锡港启兴同意继续推

进拟议交易,并将《框架协议》中相关条款约定的截至期限“2025年3月31日”调整为“2025年4月3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控制权转让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公司控制权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2025年4月27日,项洪伟先生与锡港启兴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控制权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2025年5月15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书》(深证协〔2025〕第42号),对本次股份转让事项予以确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7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协议转让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二、股份过户完成的相关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2025年6月10日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股份转让事项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过户日期为2025年6月9日,过户股数54,672,366股,占公司总股数的29.99%,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受让方已支付了第一期受让款,第二、三期款项将严格按协议履行。

三、股份过户完成后,相关权益变动如下:

股东名称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持股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
项洪伟 (转让方)96,277,12352.8141,604,75722.82
锡港启兴 (受让方)0054,672,36629.99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完成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项洪伟先生。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完成后,锡港启兴直接持有公司54,672,366股,占公司总股数的29.99%,公司控股股东由项洪伟先生变更为锡港启兴;公司实际控制人由项洪伟先生变更为锡山区国服中心。

1、锡港启兴基本情况:

名称无锡锡港启兴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5MAE8M2C799
出资额4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5年1月2日
住所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蠡漍西社区东港智慧电力融合创新园东廊路1038号3064-1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无锡金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 盛汉平)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合伙人名称份额比例
无锡金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GP)1.00%
无锡市锡山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40.85%
无锡锡山新动能肆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8.15%
合计100.00%

2、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后公司股权结构图如下:

五、其他说明

1、本次协议转让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2、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完成后,相关股东的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3、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变更结果与前期各方签署的协议一致。锡港启兴在本次收购完成后18个月内,承诺不转让本次收购所获得的股份;本次控制权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

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特此公告。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五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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