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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顺股份: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7-04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根据海府办规〔2023〕5号《关于印发<海口国际航空货运重点航线鼓励办法〉的通知》,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海南天宇航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天宇”)获得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拨付的2024年7月至2024年12月海口市级国际航空货运重点航线奖励资金3,921,524.7元。其中,3,587,224.7元为公司奖励补贴款,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0.23%;334,300元奖励补贴款由公司“代收代付”。上述补贴款项已于2025年7月3日划拨到海南天宇相关资金账户。上述补贴与海南天宇的日常经营活动相关,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上述政策执行期限为2023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公司获得的上述项目补助不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故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公司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时,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本次政府补助与日常活动相关,冲减相关成本费用。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政府补助实际收款金额为3,921,524.7元。为2024年度已确认但尚未收到的补贴款项。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上述政府补助的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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