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报告2024年,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投关指引》”)《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和公募基金监管加快推进建设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的意见(试行)》《关于加强上市证券公司监管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准则有关投资者保护相关要求,切实推进投资者保护工作。公司制定、披露并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将投资者利益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增强投资者获得感,持续优化投资者服务,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健全投资者保护机制,有效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重点开展了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注重投资者回报,全年实施两次现金分红
公司牢固树立回报股东的意识,根据监管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制定对股东回报的合理规划。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公司的股利分配重视对投资者的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2024年,公司严格按照利润分配政策,制定并执行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4年6月28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以现有总股本4,202,4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2元(含税),实际分配现金红利为134,476,800.00元,占公司2023年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267,437,517.12元的50.28%。2024年7月31日,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分红标准和比例、实施期限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准则及公司制度关于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保护了投资者合法权益,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健发展。
公司以投资者为本,高度重视提高现金分红水平、增加分红频率、提高投资者获得感。2024年,公司积极推进中期分红,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授权事项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制定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现有总股本4,202,4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实际分配现金红利为42,024,000.00元,占公司2024年半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5.11%。2024年9月13日,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公司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6.14亿元(含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派发现金股利),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净利润的比例为112.57%。
二、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2024年,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信息披露工作考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准则及公司制度要求,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站(www.szse.cn)以及符合监管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发布各类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文件共计113份。
公司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不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公司在定期报告中深入披露并比较分析公司的行业发展趋势、经营模式等行业及经营性信息;通过图文、视频等丰富生动的信息披露形式向投资者介绍定期报告主要信息;信息披露在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及时的基础上,力求内容简明清晰、通俗易懂,充分、及时提示可能出现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有利于投资者做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同时,在公司官方网站(www.firstcapital.com.cn)和公司官方微信公众号开设了“投资者关系”专栏,及时发布各类公告信息。
公司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的工作收获了良好成效。2024年10月,深交所发布《关于深市上市公司2023-2024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评价结果的通报》,公司连续第三年获得最高A级评价。据统计,在本次参评的2,802家深市上市公司
中,连续三年获得A级的公司仅292家,占比仅为10.42%。
三、构建双向互动机制,持续加强投资者沟通
2024年,公司采取多种方式持续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通过深交所“互动易”投资者互动平台回复投资者各类咨询83次,回复率继续保持100%;通过7*24小时投资者服务热线0755-23838868及投资者专用邮箱IR@fcsc.com回答投资者各类咨询67次。公司通过常态化举办“年报业绩说明会”、参加“深圳辖区上市公司集体接待日”、参加券商策略会等方式主动与投资者深入交流。2024年5月9日,公司通过线下与线上相结合的方式举办2023年年度报告暨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业绩说明会,与非银金融行业分析师进行现场交流,并同时在全景网“全景路演”和深交所“互动易”平台“云访谈”栏目与中小投资者沟通互动;2024年12月12日,公司参加由深圳证监局和深交所指导、深圳上市公司协会与全景网联合举办的“2024年度深圳辖区上市公司集体接待日”活动,通过网络文字方式与投资者进行交流;2024年,公司积极参加券商策略会与机构投资者和行业分析师进行交流。交流结束后,公司及时、完整披露《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列示公司对投资者问题的详细回复,确保所有投资者可以平等地获取信息。公司致力于建立投资者双向互动机制,持续收集投资者观点、诉求及建议,及时回应并采纳投资者向公司提出的合理建议。例如,对于投资者在深交所“互动易”投资者互动平台提出的希望公司提供股东户数最新信息的建议,公司经认真研究,予以采纳,将提供最近一期定期报告股东户数调整为提供最新一期股东户数。此外,公司通过《舆情简报》《投资者关系月报》《要情简报》等方式将投资者观点、诉求及建议反馈给董事会和管理层,让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充分了解中小投资者的关注重点和利益诉求,促进公司提升治理水平和管理效能。公司优秀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获得自律组织和权威媒体认可。2024年4月,公司荣获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3年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最佳实践案例”奖项。2024年6月,公司董事会秘书屈婳女士荣获证券时报“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杰出管理董秘天马奖”。2024年9月,公司董事会秘书屈婳女士荣获全景网“第五届全景投资者关系金奖——杰出董秘”。2024年11月,公司荣获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3年报业绩说明会优秀实践案例”奖项。2024年12月,公司荣获证券市场周刊2024年上市公司水晶球奖评选“最佳投资者关系管理上市公司”奖项。
四、全面践行新发展理念,充分披露ESG实践
作为国内首家加入联合国支持的负责任投资原则组织(以下简称“UN PRI”)的证券公司,公司从战略高度全面践行ESG理念,并严格落实《投关指引》关于落实新发展理念的相关要求,在投资者沟通内容中增加公司的环境、社会和治理(ESG)信息。2024年4月27日,公司发布《2023年度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以下简称“《2023年度ESG报告》”)。这是公司第四年将公司ESG履行情况与公司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合并披露,从环境、社会、治理等三方面全面披露公司践行可持续金融、履行社会责任、完善公司治理等方面的举措及绩效。公司《2023年度ESG报告》支持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CFD)建议并参考其框架对气候风险管理进行信息披露,结合《深圳经济特区绿色金融条例》《深圳市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引》相关要求对气候风险进行识别和管理;持续推进各项节能举措,通过倡导低碳办公、节能出行等方式,促进绿色运营;加强公司绿色投融资业务开展情况披露,统计披露ESG投融资业务开展成效及部分绿色投融资活动的环境效益。公司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梳理《2023年度ESG报告》的核心要点,制作视频短片在公司微信视频号发布,制作H5长图在公司微信公众号发布,帮助投资者快速了解报告要点。公司优秀的ESG实践表现进一步获得权威机构认可。2024年,公司获得深交所国证ESG指数AAA级最高评级,在综合金融行业74家上市公司中排名第三;获得MSCI ESG评级BBB级、Wind ESG评级A级,标普CSA得分在国内证券行业排名第二。公司荣获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4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优秀实践案例”、深圳市绿色金融协会2024年度深圳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优秀案例“绿色金融治理典范奖”“可持续信息披露最佳实践奖”、上海证券报“2024上海证券报金质量奖?ESG奖”、全景网“第五届全景投资者关系金奖——杰出ESG价值传播奖”、格隆汇2024金格奖“ESG投资卓越证券公司”、证券之星“ESG新标杆企业奖”等系列荣誉,公司ESG实践案例荣获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第六届“卓越开发者”
案例大奖赛三等奖。
五、落实投资者保护责任,投保投服走深走实
公司深入落实投资者保护责任,开展形式灵活多样、内容丰富生动的投资者教育活动,健全投资者保护组织体系建设、完善投资者保护机制建设、认真落实投资者适当性管理。2024年5月15日,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投服中心”)指导,深圳证监局作为特别支持单位,证券时报社主办的“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正式发起资本市场投教“星火计划”,公司成为首批入驻资本市场投教“星火计划”的机构成员。2024年7月至11月,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联合举办6场“服务投资者 共享高质量”主题投教系列活动,引导投资者提高风险防范意识、积极行权维权,践行理性投资、价值投资、长期投资理念。2024年11月至12月,公司分别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联合举办“走进上市公司”系列活动,进一步拉近投资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距离,促进双方的沟通与合作,共同推动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2024年6月,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公布了2023年度证券市场调查工作考核结果,公司荣获“2023年度证券市场调查优秀证券公司”奖项。2024年11月,公司荣获深圳市证券业协会及深证投资者服务中心《股东来了》(2024)深圳片区投资者权益知识竞猜活动“突出贡献奖”,公司投教案例“财商启蒙 乐学成长——探索财商教育新模式”荣获每日经济新闻“2024年度最具影响力券商投教案例”奖项。2024年12月,公司荣获深圳深证投资者服务中心“投教先锋”团队奖。
六、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法律法规和准则及公司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充分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2024年,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均出席了6次公司董事会会议,并召开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勤勉尽责地审议各项议案,发表表决意见。
对于可能影响中小投资者权益的重要事项,公司均通过召开独董专门会议进行审议,充分听取独立董事的专业意见。公司独立董事于2024年4月19日和6
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和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授权事项等5项议题;于2024年8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确保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切实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七、规范召开股东大会,便捷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
2024年,公司认真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准则及公司制度规定,严格规范公司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和会议内容。
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提供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两种参会方式,确保全体投资者可以平等、有效地参与公司治理。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及时披露,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股东大会设有股东问答环节,现场参会的投服中心授权代表就公司固定收益业务开展情况、《公司章程》修订等关注的问题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直接沟通。
未来,公司将继续以投资者为本,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持续加强与各类投资者沟通,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进一步增强回报投资者的意识和能力,不断健全投资者保护长效机制,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