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97 证券简称:第一创业 公告编号:2025-022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2024年度关联交易情况进行汇总,并根据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的需要,对2025年度以及2026年1月1日至公司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包括下属企业)与公司关联人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涉及的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预计与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发生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因由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提名,关联董事吴礼顺先生、青美平措先生回避表决。
2、预计与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八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因在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关联董事王芳女士回避表决。
3、预计与其他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
公司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因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本议项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对本议案进行逐项表决时,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等关联股东需相应的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元
序号 | 关联交易类别 | 相关业务或 事项介绍 | 定价原则 | 预计金额 | 关联人 | 截至2025年2月底已发生金额 | 上年发生金额 |
1 | 证券和金融产品服务 | 包括但不限于:证券或期货经纪服务;证券承销与保荐服务;财务顾问服务;投资顾问服务;资产管理服务;出租交易单元;代销金融产品服务;投资项目管理;资产托管与运营外包服务。 | 参照市场水平定价。 | 因市场情况、业务量的不确定,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北京国管及其一致行动人 | 58,030,495.62 | 6,901,662.09 |
银华基金 | 134,326.77 | 9,344,487.64 | |||||
其他关联人 | 16,076.67 | 921,128.42 | |||||
2 | 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 | 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债券、衍生品、资产管理计划、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资产证券化产品、证券投资基金等与证券和金融产品相关的认购或交易;同业拆借、债券借贷、债券回购、现券买卖、同业投资、同业存放等资金交易。 | 参照市场水平定价。 | 因市场情况、业务量的不确定,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北京国管及其一致行动人 | 0 | 10,309,224.10 (截至2024年末所持证券余额) |
银华基金 | 183,454,669.75 (截至2025年2月末账面价值) | 316,831,913.61 (截至2024年末账面价值) | |||||
其他关联人 | 4,411,804.79 (截至2025年2月末关联人所持产品份额) | 3,670,324.98 (截至2024年末关联人所持产品份额) | |||||
18,703,981.66 (截至2025年2月末公司所持产品账面价值) | 14,656,385.26 (截至2024年末公司所持产品账面价值) | ||||||
0 (2025年1-2月证券交易金额) | 298,184,769.42 (2024年度证券交易金额) | ||||||
3 | 共同投资 | 根据相关监管规则界定的共同投资。 | 参照市场 | 因市场情况、业务量的不 | 北京国管及其一致行动人 | 0 | 54,993,520.61 (2024年度新增实缴金额) |
序号 | 关联交易类别 | 相关业务或 事项介绍 | 定价原则 | 预计金额 | 关联人 | 截至2025年2月底已发生金额 | 上年发生金额 |
水平定价。 | 确定,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其他关联人 | 7,248,243.54 (2025年1-2月新增实缴金额) | 18,200,000.00 (2024年度新增实缴金额) | |||
4 | 居间服务 | 公司向关联人提供订立合同、开展交易等媒介服务,或者接受关联人提供的以上服务。 | 参照市场水平定价。 | 因市场情况、业务量的不确定,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北京国管及其一致行动人 | 0 | 0 |
其他关联人 | 0 | 0 | |||||
5 | 其他 |
物业租赁、采购商品、咨询服务、信息服务、物业管理、会议、培训、住宿、餐饮、人力资源等综合服务。
参照市场水平定价 。 | 预计不超过5,000万元 | 北京国管及其一致行动人 | 0 | 0 |
其他关联人 | 652,406.15 | 6,545,258.84 |
(三)2024年度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
2024年,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未超出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范围,公司发生的其他关联交易均遵照《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交易 内容 | 关联人类别 | 关联人名称 | 2024年度 | 2024年度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预计金额 | 发生额 | |||||
证券和金融产品服务 | 代理买卖证券手续费收入 | 北京国管及其一致行动人 | 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因市场情况、业务量的不确定,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12,855.23 | 0.00% |
北京京国管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14,894.45 | 0.00% | ||||
其他关联人 | 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22,110.87 | 0.00% | |||
浙江航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5,445.14 | 0.00% | ||||
五村联合控股有限公司 | 15,505.54 | 0.00% | ||||
关联自然人 | 5,230.99 | 0.00% | ||||
小计 | 76,042.22 | 0.02% | ||||
客户存款支付利息 | 北京国管及其一致行动人 | 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因市场情况、业务量的不确定,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84,010.11 | 0.58% | |
北京京国管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23,105.63 | 0.16% | ||||
银华基金 |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23,142.30 | 0.16%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交易 内容 | 关联人类别 | 关联人名称 | 2024年度 | 2024年度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预计金额 | 发生额 | |||||
其他关联人 |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 4.86 | 0.00% | |||
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2,123.68 | 0.01% | ||||
浙江航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069.47 | 0.01% | ||||
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6,984.64 | 0.05% | ||||
北京市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 0.71 | 0.00% | ||||
五村联合控股有限公司 | 3,941.72 | 0.03% | ||||
深圳市鲲鹏一创战略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588.38 | 0.02% | ||||
关联自然人 | 705.46 | 0.00% | ||||
小计 | 148,676.96 | 1.03% | ||||
证券承销业务收入 | 北京国管及其一致行动人 | 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因市场情况、业务量的不确定,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4,176,877.74 | 1.65% | |
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费收入 | 北京国管及其一致行动人 | 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因市场情况、业务量的不确定,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2,589,918.93 (截至 2024年末持有份额3,461,341,329.63) | 0.28% | |
其他关联人 | 首创置业有限公司 | 61.06 | 0.00% | |||
珠海横琴恒盛华创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426,445.85 | 0.05% | ||||
代理销售金融产品销售收入 | 银华基金 |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因市场情况、业务量的不确定,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742,299.02 | 5.21% | |
其他关联人 |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427,910.05 | 3.00% | |||
交易单元席位租赁收入 | 银华基金 |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因市场情况、业务量的不确定,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8,579,046.32 | 21.10% | |
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 | 关联人持有公司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 | 其他关联人 | 关联自然人 | 因市场情况、业务量的不确定,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3,670,324.98 (截至 2024年末持有份额) | 0.00% |
持有关联人管理的公募基金 | 银华基金 |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因市场情况、业务量的不确定,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316,831,913.61(截至2024年末账面价值) | 1.34% | |
其他关联人 |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4,656,385.26 (截至2024年末账面价值) | 0.06%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交易 内容 | 关联人类别 | 关联人名称 | 2024年度 | 2024年度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预计金额 | 发生额 | |||||
持有关联人发行的证券 | 北京国管及其一致行动人 | 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因市场情况、业务量的不确定,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10,309,224.10 (截至2024年末余额) | 0.04% | |
与关联人进行证券交易 | 其他关联人 | 大和证券(中国)有限责任公司 | 因市场情况、业务量的不确定,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298,184,769.42 (2024年度交易金额) | 0.01% | |
共同投资 | 与关联人共同投资 | 北京国管及其一致行动人 | 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因市场情况、业务量的不确定,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54,993,520.61(2024年度新增实缴金额) | 57.40% |
北京股权投资发展管理有限公司 | ||||||
北京顺禧三期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
其他关联人 | 深圳元山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8,200,000.00 (2024年度新增实缴金额) | 19.00% | |||
其他 | 房屋租赁收入 | 其他关联人 | 深圳元山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因市场情况、业务量的不确定,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489,104.75 | 0.97% |
房屋及车位租赁支付租金 | 首创置业有限公司 | 4,499,419.72 | 3.70% | |||
向关联人收取委托服务费 | 深圳市鲲鹏一创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7,075.47 | 0.10% | |||
向关联人支付咨询费 | 深圳元山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549,658.90 | 1.65% |
注:上述表格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北京国管”)
北京国管注册资本为5,0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吴礼顺,住所为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35号院1号楼1269号。北京国管的主要业务为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投资及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组织公司资产重组并购等。截至2024年9月30日,北京国管总资产35,291.28亿元,净资产13,097.47亿元,2024年前三季度营业总收入9,707.11亿元,净利润199.58亿元(为合并口径数据且未经审
计)。经查询,北京国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截至2024年末,北京国管持有公司11.06%的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2、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银华基金”)
银华基金注册资本为22,22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王珠林,住所为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9层。银华基金的主要业务为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等。截至2024年12月31日,银华基金总资产67.33亿元,净资产43.17亿元,2024年度营业总收入28.57亿元,净利润5.58亿元(为合并口径数据且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经查询,银华基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2024年末,公司持有银华基金26.10%的股权。
3、其他关联人
其他关联人是指根据《上市规则》第6.3.3条,以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除上述第1项和第2项关联人以外,公司的其他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1、截至2024年末,北京国管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符合《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银华基金是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董事兼总裁王芳女士任银华基金董事,符合《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其他关联人符合《上市规则》第6.3.3条,以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履约能力分析
预计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关联人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且过往的交易均能正常履约,各关联人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依据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平等、自愿原则,参照市场水平,由交
易双方协商定价。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当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时,将另行签署相关协议。
四、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正常业务运营,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并将为公司带来合理的收益;
2、上述关联交易将遵循平等、自愿原则,参照市场水平,由交易双方协商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3、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参加了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未超出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范围,关联交易均属合理、必要,定价客观公允,不存在因此而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2025年度以及2026年1月1日至公司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合理,相关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要,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