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月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1月6日以书面审议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为11名,实际参加会议表决的董事为11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批暂缓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并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批暂缓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达成,同意为符合条件的4名激励对象共计17.49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批暂缓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董事罗时华先生、卢卫东先生、刘哲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2.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议案》《关于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