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79 证券简称:中坚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9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2日通过书面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叶丽莎女士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5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10)、《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5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11)。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经营活动、股东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
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有关要求,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以公司总股本132,000,000股为基数,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4,520,000元,拟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52,800,000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5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对《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根据证券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目前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及监管意见,建立健全了涵盖公司经营管理各环节,并且适应公司管理要求和发展需要的内部控制体系。现行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规范、完整,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设置合理。2024年,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的情况。公司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和相关制度能够为公司经营管理的规范性及风险防控的有效性提供合理保障。监事会对《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任何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额度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委托理财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5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监事能够积极履行职责,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如下薪酬议案: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依据其所担任的公司经营管理职务及岗位职能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监事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领取监事津贴。
本议案涉及监事自身薪酬,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