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届满的公告
特别提示:
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股份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实际控制人罗爱文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东莞市快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意股权”)、鹤壁市合生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生企业”)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10,681,730股,占公司总股本62.57%。快意股权持有公司44.95%的股权,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罗爱文女士直接持有公司16.99%的股权,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上述股东(罗爱文女士、快意股权、合生企业)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4年12月12日-2025年3月11日)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0,100,63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3,366,879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6,733,758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公司于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罗爱文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快意股权、合生企业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根据法律法规要求,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说明
(一)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2、股东减持股份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 (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快意股权 | 集中竞价 | 2024年12月12日-2025年2月26日 | 8.17 | 73.27 | 0.22% |
大宗交易 | 7.12 | 255.50 | 0.76% | ||
合生企业 | 集中竞价 | 2024年12月12日-2025年2月26日 | 8.10 | 8.39 | 0.02% |
合计 | 337.16 | 1.00% |
截至本公告日,罗爱文女士本次的减持计划已经届满,罗爱文女士未减持快意电梯股份。
3、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 (万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股数 (万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
快意股权 | 合计持有股份 | 15,133.05 | 44.95% | 14,,804.28 | 43.97%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5,133.05 | 44.95% | 14,,804.28 | 43.97%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
合生企业 | 合计持有股份 | 213.43 | 0.63% | 205.04 | 0.61%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13.43 | 0.63% | 205.04 | 0.61%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
罗爱文 | 合计持有股份 | 5,721.69 | 16.99% | 5,721.69 | 16.99%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4,291.27 | 12.75% | 4,291.27 | 12.75%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430.42 | 4.25% | 1,430.42 | 4.25% |
注:占总股本的比例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列示,如存在误差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事项说明
1、实际控制人罗爱文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快意股权、合生企业的本次减持行为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计划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截至本公告日,股东罗爱文女士、快意股权、合生企业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3、截止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二、备查文件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罗爱文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