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广东省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4,576,184.53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1,704,286.69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483,198,229.61元,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360,630,678.54元。
鉴于2024年度公司业绩出现亏损,为支持公司发展,综合考虑未来发展规划和长期发展的资金需求,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0.00 | 0.00 | 0.0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00 | 0.00 | 0.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84,576,184.53 | -100,317,576.49 | -82,866,061.39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483,198,229.61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360,630,678.54 | ||
上市是否满三个 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89,253,274.14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及母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为负值,结合公司经营情况,综合考虑未来发展规划和长期发展的资金需求,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累积结转至下一年度,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业务拓展、项目建设及流动资金需要等,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稳定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提升核心竞争力。公司始终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今后仍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规划,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五、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2024年度经营与财务状况,并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而制定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规划、资金安排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东省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特此公告。
广东省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