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12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微信等方式发出,会议于6月17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举行。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盛家方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总裁变更及聘任副总裁的议案》。
因公司工作调整,白新平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裁职务。为保证公司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董事长盛家方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聘任盛家方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总裁),任期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根据公司经营工作需要,经新任总裁盛家方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聘任白新平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总裁变更及聘任副总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二、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原因不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65.00万份由公司注销。根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注销前述3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65.00万份。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三、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鉴于公司及激励对象的各项考核指标均已满足《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行权期的解除限售/行权条件。根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及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条件已经满足,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为2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8.00万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为1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7.50万份。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四、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鉴于公司及激励对象的各项考核指标均已满足《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行权期的解除限售/行权条件。根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及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条件已经满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为14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20.00万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为4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45.00万份。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特此公告。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