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索菱股份2022-2024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菱股份”或“公司”)先后于2021年12月31日、2022年5月31日完成索菱股份及全资子公司广东索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索菱”)的重整计划,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现将2022-2024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如下。
一、 基本情况
因索菱股份及其全资子公司广东索菱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建华建材(中国)有限公司及广东索菱的债权人先后向深圳中院申请对索菱股份、广东索菱进行重整,且广东索菱债权人申请将广东索菱与索菱股份的重整程序进行同步协调审理。2021年11月26日,深圳中院裁定受理索菱股份、广东索菱重整一案。
根据《重整计划》,以索菱股份现有总股本421,754,014股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10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421,754,014股。转增后,索菱股份总股本增至843,508,208股。前述转增股票不向原股东进行分配,其中:转增股票180,000,000股用于引入投资人,并由投资人按照深圳中院做出的对索菱股份进行预重整决定之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成交均价3.06元/股的八折,即2.45元/股的价格有条件受让,合计提供441,000,000.00元资金用于支付重整费用、清偿部分债务,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转增股票241,754,014股用于抵偿索菱股份和广东索菱的债务。
重整计划还约定了业绩对赌条款,即汤和控股承诺,在汤和控股作为重整后索菱股份主要股东以及索菱股份所在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经济环境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前提下,通过包括但不限于改善生产经营、注入其他经营资产等各类方式,保证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索菱股份实现的年平均净利润不低于1.4亿元。若因汤和控股原因导致上述承诺未实现的,应当在索菱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三个月内以现金方式补足。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 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重整计划》,公司主要股东汤和控股承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索菱股份实现的年平均净利润不低于1.4亿元。
三、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索菱股份2022-2024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累计101,463,082.78元,低于年平均净利润1.4亿元(即三年累计净利润4.2亿元),未完成业绩承诺。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 | 净利润 |
2022年 | 8,795,660.33 |
2023年 | 32,599,807.79 |
2024年 | 60,067,614.66 |
合计 | 101,463,082.78 |
业绩承诺数 | 420,000,000.00 |
差异数(业绩承诺数-实际利润值) | 318,536,917.22 |
根据《重整计划》中业绩承诺补偿的相关约定,索菱股份本次业绩补偿金额为318,536,917.22元。
公司已与汤和控股确认,汤和控股承诺将按照约定期限,在公司年报披露后的三个月内以现金方式补足。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