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郝丹)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郝丹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2024年任职期间,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积极出席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于2023年5月18日经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选举成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如下:
1、个人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郝丹,女,198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硕士,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曾任北京市司法局副主任、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务主任、北京王府井置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兼固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控负责人、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广东远智先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兼风控负责人、慧之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独立性自查情况
作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我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任职条件及独立性,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能够进行独立客观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任期内,公司共召开了4次董事会会议,1次股东大会。我认真审议董事会列明事项,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参会情况如下: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董事 姓名 |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参加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郝丹 | 4 | 4 | 4 | 0 | 否 | 0 |
2、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4年任期内,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我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参加了全部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对各专门委员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委员会名称 | 召开次数 | 召开日期 | 会议届次 | 会议内容 |
审计委员会 | 4 | 2024/3/25 |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暨审计委员会监督报告的议案》《关于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审计部2023年内部审计报告暨2024年度工作计划的议案》《关于审计部2024年一季度工作总结暨二季度工作计划的议案》。 |
2024/4/26 |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
2024/8/30 |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计部2024年二季度工作总结暨三季度工作计划的议案》。 | ||
2024/10/30 |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计部2024年三季度工作总结暨四季度工作计划的议案》。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1 | 2024/3/25 | 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 审议通过《关于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
3、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4年任期内,我没有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没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会议,没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4、与审计部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任期内,我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定期听取审计部工作汇报,审阅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各类工作报告,关注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合理性及实施有效性,审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计划,参与审计沟通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
5、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其他工作
2024年任期内,我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阅会议各项议案并审慎独立表决;关注公司日常经营与规范运作情况,2024年通过走访公司门店等方式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时间15天;监督核查股东大会、董事会所通过决议的执行情况,切实维护公司中小股东利益;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配合并监督公司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及知情人登记工作;学习了解法律法规、监管政策与文件,增强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努力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关联交易
2024年任期内,公司不存在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承诺履行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3、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的定期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后披露,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反映了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实施情况。
4、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经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购买了职业保险并计提了职业风险基金,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独立性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5、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任期内,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6、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2024年任期内,公司不存在提名或任免董事的情况。
7、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自主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自主变更和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8、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非独立董事2023年度薪酬,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根据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规定,结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结果支付其报酬。总体薪酬水平与公司经营情况相符,个人薪酬与价值贡献、责权利相对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我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并客观审慎发表明确意见,关注公司经营和规范运作情况。2025年,我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我在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汇报,我的联系方式:185501106@qq.com。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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