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ST金比 证券代码:002762 公告编号:2025-025号
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25年4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公告,本次会议如期举行。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深交所交易系统:2025年5月15日9:15-9:25, 9:30-11:30,13:00-15:00。
互联网投票系统:2025年5月15日9:15—15:00
2、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汕头市金平区鮀浦鮀济南路107号);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林浩亮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
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80人,代表股份192,251,5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304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90,521,0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815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6人,代表股份1,730,4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8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78人,代表股份3,735,5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5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2,005,0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6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76人,代表股份1,730,4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88%。 3、其他出席、列席会议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其中独立董事蔡飙因工作原因请假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
提案1.00 《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1,414,4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46%;反对16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46%;弃权67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08%。 |
提案6.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91,387,5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06%;反对16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76%;弃权69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71,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8707%;反对16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081%;弃权69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6212%。
以上议案均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金发拉比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