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案)(修订稿)修订说明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建投”、“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国新建源股权投资基金(成都)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3.05%股权、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4.73%股权、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4.78%股权,同时向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上市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了《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等相关文件。
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5〕115号),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同时一并披露了《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草案(修订稿)”)等文件。
相较于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的《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草案(修订稿)对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报告书(草案)章节 | 修订内容 |
重大事项提示 | 根据实际交易进展,更新本次交易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程序、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述 |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修订情况,更新援引的法规条款序号;更新本次交易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程序 |
第五节 本次发行股份情况 |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修订情况,更新援引的法规条款序号 |
第八节 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 |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修订情况,更新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 |
报告书(草案)章节 | 修订内容 |
第四十八条等规定的分析 | |
第十四节 独立董事及相关证券服务机构意见 | 更新了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的意见 |
第十五节 本次交易相关证券服务机构情况 | 更新独立财务顾问的项目组成员、审计机构的经办人 |
除上述补充和修订之外,上市公司已对重组报告书全文进行了梳理和自查,完善了少许表述,对重组方案无影响。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修订说明》之签章页)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