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57 证券简称:南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7号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6日以电话、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其中高新会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詹谏醒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认真审议了会议议案,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已依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之规定编制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3年年度报告》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已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之规定编制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听取了詹任宁先生《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2023年度公司经营层高效地执行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经营情况正常。
《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和“第四节公司治理”的相关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曾庆民、高新会、姚作为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62,864.67万元,增长22.58%;利润总额为22,354.23万元,减少33.6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907.20
万元,减少40.73%。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截至本次公告日,公司总股本295,455,91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59,091,182.6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2023年度不送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次公告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已就本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编制了《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董事会一致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同意《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的相关内容。
《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一致认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同意《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相关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詹谏醒女士、詹任宁先生、文峰先生、叶裕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核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将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不设职工代表董事。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詹谏醒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
2、提名詹任宁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
3、提名文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
4、提名叶裕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将以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曾庆民先生、马岩先生、杨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核通过之日起生效。
曾庆民先生、马岩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杨波先生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曾庆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
2、提名马岩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
3、提名杨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将以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本议案事先已提交至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基于谨慎性原则,因本议案与全体委员相关,全体委员均回避表决。《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全体董事因涉及自身利益回避表决,上述董事薪酬方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7票回避。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制定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联董事詹任宁、文峰、叶裕平因本议案涉及自身利益,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3票回避。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治理情况,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制定及修订相关制度的公告》内容详见2024年
4月27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2024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治理情况,公司拟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部分条款。《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制定及修订相关制度的公告》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详见2024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治理情况,公司拟修订《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中部分条款。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制定及修订相关制度的公告》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修订后的《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2024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治理情况,公司拟修订《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中部分条款。《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制定及修订相关制度的公告》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修订后的《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2024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治理情况,公司拟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中部分条款。《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制定及修订相关制度的公告》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修订后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2024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治理情况,公司拟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中部分条款。《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制定及修订相关制度的公告》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修订后的《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2024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治理情况,公司拟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制定及修订相关制度的公告》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修订后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详见2024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治理情况,公司拟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制定及修订相关制度的公告》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新制定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详见2024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24-2026年)>的议案》为进一步规划公司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有关事项,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条款,增强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分配进行监督,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24-2026年)》。《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24-2026年)》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否决,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东唯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唯一网络”)及其子公司和公司关联方会发生经营业务往来,2024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501万元。根据《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自有资金收益,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合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时,公司拟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子公司执行董事在上述额度内及《公司章程》《公司分、子公司管理制度》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本议
案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
二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基于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唯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唯一网络”)拟向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厚街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有效期为3年;唯一网络控股75%的子公司广东志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志享科技”)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有效期为1年。上述授信具体金额以银行最终批复及合同约定为准。
公司拟为唯一网络及志享科技申请上述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均为3年,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250万元,本次担保不涉及反担保,并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与银行签署有关文件。
经董事会认真审议,认为公司为唯一网络及志享科技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有助于保证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促进子公司的发展,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唯一网络及志享科技经营稳定,资产状况良好、资信状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强,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
二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及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无锡南兴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南兴”)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置换无锡南兴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的存量项目贷款,无锡南兴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申请项目贷款本金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贷款期限8年,并授权无锡南兴总经理代表无锡南兴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签署有关文件。公司拟为无锡南兴申请上述银行项目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担保本金为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本次担保不涉及反担保,并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签署有关文件。
《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及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拟于2024年中期结合公司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资金需求情况,以当时总股本为基数进行中期分红,分红上限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具体方案及全权办理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的相关事宜,即在满足届时有效的《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的条件下,董事会可以决定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是否实施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及具体分配金额等具体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司2024年未分
配利润、当期业绩及公司资金需求状况确定。因《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东大会可授权董事会制定下一年中期分红具体方案的相关修订尚需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为有效,本议案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前提。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拟定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特此公告。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詹谏醒女士: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现任公司董事长。1996年5月与林旺南先生共同创办公司,此后一直在公司任职,负责公司的采购、销售、市场运营、财务、人事等其他运营管理工作;2007年4月至2011年1月,担任公司监事;2011年1月至6月,担任公司董事;2011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2005年3月至今,兼任东莞市德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2010年11月至今,兼任东莞市南兴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
截止目前,詹谏醒女士持有公司6,173,8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9%。詹谏醒女士及其配偶林旺南先生夫妇二人共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詹谏醒女士之兄詹任宁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总经理。除此之外,詹谏醒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詹谏醒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经在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和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詹谏醒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詹任宁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1998年至2004年,创办东莞市厚街名园海鲜酒楼,担任总经理;2005年3月至2013年9月,担任东莞市弘力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已于2013年9月注销);2011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2011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总经理;2013年10月至2022年7月,兼任广西中天恒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6月至今,兼任东莞市正熙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2017年8月至今,兼任东莞沿海民营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7月至2023年2月,兼任无锡南兴装备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7月至今,兼任无锡南兴
装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1年8月至今,兼任南兴装备(韶关)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3年12月至今,兼任东莞市遥遥领先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唯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厦门市唯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厦门市世纪网通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厦门市南兴工业互联网研究院有限公司、厦门兴南行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志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云数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广东唯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互通光联科技有限公司、南兴云计算有限公司、深圳市桥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止目前,詹任宁先生持有公司11,245,4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1%。詹任宁先生之妹詹谏醒女士与林旺南先生二人共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詹任宁先生之妹詹谏醒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董事长。除此之外,詹任宁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詹任宁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经在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和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詹任宁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文峰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法学专业大学本科,暨南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曾任职于中国建设银行西昌市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凉山分行、珠海市地方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2015年7月加入公司,担任公司董事长高级助理;2021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2021年8月至2023年12月,兼任南兴云计算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9月至2023年12月,兼任广东唯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截止目前,文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文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经在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和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文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叶裕平先生: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暨南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2008年9月加入公司,担任公司总经办助理;2011年1月至2021年5月,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1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24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截止目前,叶裕平先生持有公司90,0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叶裕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经在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和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叶裕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5、曾庆民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暨南大学经济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高级会计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1985年7月毕业于清华大学精密仪器与机械学系;1985年8月至1987年8月,担任广东省计量科学研究所计量技术员;1987年9月至1989年5月,在暨南大学工商管理系学习(硕士研究生);1989年6月至1992年9月,担任广州越秀企业(集团)公司进出口业务员;1992年10月至1995年7月,历任广发证券公司基金部主管、助理总裁、广发期货清算公司总经理;1995年8月至2003年6月,历任广州开发区建设开发总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结算中心主任、广州开发区建设实业投资管理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1994年9月至1998年1月,在暨南大学产业经济学专业学习(在职博士研究生);2003年7月至2013年1月,担任广东智合会计师事务所高级会计师;2003年3月至2007年8月,兼任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0年3月至2016年3月,兼任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0年12月至2013年12月,兼任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1年1月至2018年1月,兼任公司独立董事;2012年9月至2018年5月,兼任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2月至2014年12月,担任广东华南科技资本研究院副院长;2014年12月至2023年7月,担任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金融学院教师、副教授;2021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0月至今,兼任巨冈精工(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目前,曾庆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曾庆民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经在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和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曾庆民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6、马岩先生:195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东北林业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林业局跨世纪学科带头人,中国林机协会理事兼副秘书长,中国林机协会团体标准主任委员。1975年9月至1978年3月,任职于哈尔滨照相机厂;1978年3月至1981年12月,在哈尔滨科技大学学习;1982年1月至1983年7月,任教于东北林业大学;1983年7月至1984年7月,在西安交通大学进修;1984年7月至1985年7月,任教于东北林业大学;1985年7月至1988年3月,在哈尔滨工业大学学习;1988年3月至今,担任东北林业大学工程中心主任、教授,历任讲师、教研室主任、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学院教授委员会主任等。
截止目前,马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马岩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经在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和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马岩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7、杨波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澳门城市大学工商管理博士。1992年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机械设计与制造专业;1992年7月至1998年3月,任职于广东省发电设备厂;1998年4月至2005年3月,担任广州通域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02年4月至2006年1月,在暨南大学工商管理系学习(硕士研究生);2005年4月至2009年2月,担任广东泰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9年3月至今,担任广东焜桦养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1年9月至2017年1月,在澳门城市大学工商管理系学习(博士研究生); 2014年7月至今,担任广东省养老服务业协会会长;2015年1月至今,担任暨南大
学MBA实践指导老师;2016年1月至今,担任广东省创业投资协会副会长;2019年12月至今,担任广州明心康复医疗中心董事长;2020年8月至今,担任广东省社会组织总会常务副会长。
截止目前,杨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杨波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经在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和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杨波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