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2023年半年度公司合并利润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03,687,743.60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为8,549,014,727.69元,母公司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为4,665,092,886.49元(2023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拟以公司2023年6月30日总股本539,101,5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39,101,540.0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总额。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等规定,符合《公司章程》《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等文件中所述的股利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并充分考虑维护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制定的,预案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当期利益和长期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具备合理性。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股东利益与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求,又兼顾了相关监管机构提出的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的要求,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有利于与广大投资者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及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