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通知公告时间:2025年4月24日(公告编号:2025-038)
2、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1日14:00
3、会议召开地点:云南省昆明高新区马金铺街道办事处兰茂路789号公司办公大楼五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樊献俄先生
7、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5日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58人,代表股份201,562,0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327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32,540,1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093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54人,代表股份69,021,9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339%。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本次会议,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建纬(昆明)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均为普通决议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提案1.00 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0,400,8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39%;反对93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43%;弃权22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18%。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2.00 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0,411,2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91%;反对92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91%;弃权22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18%。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3.00 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0,386,3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67%;反对95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15%;弃权22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18%。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提案获得通过。提案4.00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00,369,3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083%;反对1,01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17%;弃权18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423,3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1573%;反对1,01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374%;弃权18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054%。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提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建纬(昆明)律师事务所及见证律师杨天铭、尤雪婷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集人资格、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章的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