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48 证券简称:ST世龙 公告编号:2025-002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或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股东大会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月6日(星期一)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1月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1月6日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乐平市工业园区世龙科创大楼六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汪国清先生
6、会议召开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41人,代表股份136,603,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918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6人,代表股份134,214,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922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5人,代表股份2,388,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9952%。
2、本次参会的股东中,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其他股东)共37人,代表股份7,508,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28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5,299,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083%;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4人,代表股份2,208,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02%。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各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经过逐项审议,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汪国清先生、刘宜云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1 选举汪国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35,957,8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27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6,862,8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4023%。
汪国清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刘宜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35,497,84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90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6,402,8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2757%。
刘宜云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经过逐项审议,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江金华先生、刘胜强先生、温乐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01 选举江金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35,730,5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1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6,635,5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749%。
江金华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刘胜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35,730,53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1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6,635,5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748%。
刘胜强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温乐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35,730,5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1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6,635,5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748%。
温乐女士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经过逐项审议,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汪天寿先生、彭曙露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3.01 选举汪天寿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35,730,66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1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6,635,6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765%。汪天寿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选举彭曙露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35,730,54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1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6,635,5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749%。彭曙露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江西豫章律师事务所黄波、周萌两位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现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西豫章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