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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2月7日法定代表人:吴波注册资本:7395万元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淳溪街道石臼湖北路68号-7经营范围:机电产品研发;实业投资。主要股东情况:吴波先生持股96.89%、吴侃先生持股3%、刘芳女士持股0.11%。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派雷斯特及其一致行动人吴波先生、吴侃先生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2.23%,派雷斯特为公司控股股东。
埃斯顿:关于接受控股股东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接受控股股东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控股股东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股东南京派雷斯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雷斯特”)拟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开展融资活动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担保,相关额度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担保用途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融资性保函、票据池、应收账款保理等,具体担保金额及期限以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与各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有效期及担保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派雷斯特向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上述担保为无偿担保,公司不提供反担保。

(二)关联关系

派雷斯特是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已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讨论,全体独立董事明确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2025年4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对《关于接受控股股东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吴波先生、吴侃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非关联董事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担保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京派雷斯特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8797124595R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成立日期:2007年2月7日法定代表人:吴波注册资本:7395万元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淳溪街道石臼湖北路68号-7经营范围:机电产品研发;实业投资。主要股东情况:吴波先生持股96.89%、吴侃先生持股3%、刘芳女士持股0.11%。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派雷斯特及其一致行动人吴波先生、吴侃先生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2.23%,派雷斯特为公司控股股东。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派雷斯特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对外开展融资活动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能有效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前述担保为无偿担保,公司无需支付担保费用,也无需提供反担保,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情况、独立性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自2025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交易外,公司及子公司与控股股东派雷斯特及其控制的主体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金额为784.78万元。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控股股东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对外开展融资活动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利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拓宽融资渠道,补充营运资金,满足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决议;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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