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核,我们认为:
公司终止本次交易事项是综合考虑当前市场环境、交易周期及二级市场等因素较本次交易筹划初期发生变化,并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友好协商后,为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作出的决定,不存在公司及相关方需承担相关违约责任的情形。本次交易的终止不会对公司现有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终止本次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回避表决。(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核意见》之独立董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完海鹰 | 吴慈生 | 胡刘芬 |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