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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煌钢构: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中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说明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27

机构或个人的说明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富煌建设、孟君、吕盼稂、富煌众发等17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合肥中科君达视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00.00%股份,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募集配套资金(以下合称“本次交易”)。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号)的规定,公司聘请如下中介机构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

1、上市公司聘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2、上市公司聘请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担任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

3、上市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及备考审阅机构;

4、上市公司聘请金证(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担任本次交易的资产评估机构;

除上述机构之外,本次交易中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情况。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中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说明》之盖章页)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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