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第3—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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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5〕5-92号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煌钢构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富煌钢构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合肥中科君达视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富煌钢构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合肥中科君达视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二、管理层的责任
富煌钢构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富煌钢构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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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富煌钢构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富煌钢构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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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将本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65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894.26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62元,共计募集资金65,5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28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4,22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3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76.29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4,043.7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5-17号)。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备注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 | 349210000013000031711 | 44,393.71 | 已注销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 | 349210000013000031884 | 19,650.00 | 已注销 | |
合计 | 64,043.71 |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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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变更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差异系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的净额。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其效益主要体现在优化资本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降低财务费用,以支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升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水平。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本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九、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