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3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2月28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珏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和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的要求,公司编制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全体监事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并通过《2022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公司监事会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全体监事认为:本报告如实反映了2022年监事会的履职情况,同意通过并
报出该报告,并表示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并通过《2022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并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当前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并通过《2022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审计部门对公司2022年年度的内部控制进行了自我评价,形成本报告。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22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将继续监督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内外部环境的变化情况,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加强内部监督机制,促进公司健康长效发展。同意通过并报出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取得一定的银行授信额度有利于保障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从而为公司保持持续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的银行融资提供担保,有助于公司及子公司获得经营发展所需资金,可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同意通过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查,并编制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全体监事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同意公司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