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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华科技: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4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3.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审议程序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均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2024年度经营情况业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4年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204,947,173.80元,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189,303,806.33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未分配利润人民

币-15,643,367.47元,资本公积金人民币1,298,286,321.21元。根据《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未达到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公司董事会拟订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0.000.0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0.0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04,947,173.80-430,712,868.12116,867,486.68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15,643,367.47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220,390,023.43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172,930,851.75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且2024年度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的合理性说明

鉴于公司2024年度业绩亏损,不满足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综合考虑公司长期的战略规划,为保障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提出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为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和加强投资者回报,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持续提升公司业绩,增强盈利能力,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四、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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