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38 证券简称:中矿资源 公告编号:2025-028号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以公告形式刊登了《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5年4月28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中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发来的《关于提请增加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将《关于出售下属公司股权和债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下属子公司签署购售电合同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下属子公司签署储能柜设备租赁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以公告形式刊登了《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金泽路161号锐中心39层1号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平卫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14人,代表股份158,375,9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1.951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6人,代表股份数13,025,4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805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98人,代表股份数145,350,5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20.1458%。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现场会议。
3、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晏国哲律师和任保华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进行了见证。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及表决结果如下:
1、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提案
(1)《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结果:
同意158,207,74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38%;反对112,6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1%;弃权55,5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71,295,0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46%;反对112,6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76%;弃权55,5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78%。
(2)《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结果:
同意158,208,84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45%;反对
110,5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8%;弃权56,5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71,296,1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61%;反对110,5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47%;弃权56,5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2%。
(3)《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结果:
同意158,207,10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34%;反对112,1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8%;弃权56,7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4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71,294,3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37%;反对112,1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69%;弃权56,7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4%。
(4)《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结果:
同意158,208,00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39%;反对112,1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8%;弃权55,8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71,295,2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49%;反对112,1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69%;弃权55,8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1%。
(5)《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58,199,78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87%;反对143,4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6%;弃权32,7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4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71,287,0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34%;反对143,4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08%;弃权32,7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8%。
(6)《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53,224,50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473%;反对5,095,26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172%;弃权56,2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4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6,311,7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7914%;反对5,095,2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299%;弃权56,2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7%。
(7)《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58,232,80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96%;反对109,8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4%;弃权33,3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71,320,0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96%;反对109,8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37%;弃权33,3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6%。
(8)《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51,680,9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727%;反对6,659,07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046%;弃权35,9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7%。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4,768,2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6316%;反对6,659,0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82%;弃权35,9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3%。
(9)《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和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58,208,50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43%;反对132,6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8%;弃权34,8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71,295,7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56%;反对132,6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56%;弃权34,8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7%。
(10)《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58,223,50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37%;反对118,3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7%;弃权34,1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71,310,7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66%;反对118,3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56%;弃权34,1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7%。
(11)《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51,353,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657%;反对6,986,0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111%;弃权36,7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4,440,4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1729%;反对6,986,0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57%;弃权36,7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4%。
(1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51,353,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659%;反对6,986,3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113%;弃权36,2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4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4,440,6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1731%;反对6,986,3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62%;弃权36,2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7%。
(1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51,362,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719%;反对6,976,5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051%;弃权36,5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4,450,1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1864%;反对6,976,5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25%;弃权36,5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511%。
(14)《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51,343,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596%;反对7,000,0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199%;弃权32,5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4,430,6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1592%;反对7,000,0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53%;弃权32,5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5%。
(15)《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51,347,4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621%;反对6,993,98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161%;弃权34,5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4,434,7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1649%;反对6,993,9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68%;弃权34,5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3%。
(16)《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51,365,4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735%;反对6,975,98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047%;弃权34,5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4,452,7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1901%;反对6,975,9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16%;弃权
34,5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3%。
(17)《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51,367,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750%;反对6,973,9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034%;弃权34,2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4,455,0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1933%;反对6,973,9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88%;弃权34,2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9%。
(18)《关于出售下属公司股权和债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45,217,069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557%;反对343,78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539%;弃权41,2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4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3,078,264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142%;反对343,78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910%;弃权41,2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4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8%。
(19)《关于下属子公司签署购售电合同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45,206,769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332%;反对363,08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962%;弃权32,2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3,067,964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905%;反对363,08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354%;弃权32,2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1%。
(20)《关于下属子公司签署储能柜设备租赁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总表决结果:
同意45,211,069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426%;反对360,78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911%;弃权30,2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3,072,264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004%;反对360,78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301%;弃权30,2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5%。
2、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总结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1至提案7、提案9、提案11至提案20均为普通决议事项,该等提案的同意票数超过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提案8和提案10为特别决议事项,该等提案的同意票数达到了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18至提案20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全部获得通过。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吴淦国先生、宋永胜先生、易冬女士分别进行了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于2025年4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晏国哲律师和任保华律师现场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