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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矿资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宋永胜2024年度述职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宋永胜2024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在2024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一方面,严格审核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切实维护了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4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宋永胜先生,硕士研究生,正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中国金属学会会员,科技部、生态环境部和自然资源部等部委的项目评审专家。1979年9月至1983年7月在江西理工大学获矿物加工工程专业学士学位,1983年8月至1985年8月在江西理工大学任教;1985年9月至1988年7月在中南大学获矿物加工工程专业硕士学位;1988年7月起就职于有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原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2021年9月退休;2021年10月至今被返聘于中国有研科技集团全资子公司有研资源环境技术研究院(北京)有限公司。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4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董事会会议7次、股东大会2次。具体情况如下:

1、2024年第六届董事会出席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本年应出席董事会次数以现场方式参加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宋永胜72500

2、2024年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本年应出席股东大会次数以现场方式参加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宋永胜22000

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在董事会上,本人认真阅读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及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对公司任职期间的经营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监督,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勤勉、谨慎地履行职责,参加公司的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未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2024年对公司上半年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专门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作为公司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保护股东合法权益,开展的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1、战略与ESG委员会

本人在2024年度参加了第六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召开的会议2次,审议了如下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公司2023年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关于公司2024-2025年海外矿产资源勘探投资预算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制定<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办法>的议案》。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在2024年度参加了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4次,审议了如下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和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开展跨境资金池结算业务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公司202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银团贷款及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投资建设赞比亚中央省Kitumba铜矿项目的议案》《关于投资建设Tsumeb冶炼厂多金属综合循环回收项目的议案》。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无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

4、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5、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五)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审计监察部的工作汇报,包括2024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对公司的定期专项检查报告等,有效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本人就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仔细审阅了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同时审阅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2、作为行业专家,本人在各会议召开前对公司证券事务部提供的资料、议案内容进行认真审阅,在此基础上,结合最新的行业动态,为参加会议做必要的准备;在会议上,积极参加对议题的讨论并从专业角度提出合理建议与意见,以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业务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

3、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加深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4、2024年度任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听取股东诉求和建议。

5、2024年度任期内,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实地考察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在公司现场工作累计达到24个工作日。期间,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有了比较深入的了解和认识。通过电话和邮件形式,与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监事、审计监察部、财务管理部等有关人员保持着密切联系,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董事

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财务运行情况等。平时比较注意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以此了解公司的动态,勤勉、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各类职责。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3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安永华明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保持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应有的关注,工作恪尽职守,具有为境内外上市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能够满足公司业务进一步趋向国际化、全球化以及自身发展需要。

(四)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的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本人一方面积极认真学习《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定期参加监管部门举办的培训;另一方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本人在有色金属方面的科研经验和专业知识,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同时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25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勤勉、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宋永胜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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