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中矿资源 |
保荐代表人姓名:曹方义 | 联系电话:010-56992500 |
保荐代表人姓名:杨日盛 | 联系电话:010-56992500 |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 工作内容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0次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现场查询2次,并通过接收银行出具的对账单等方式定期关注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变动情况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 是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1)列席公司股东会次数 | 未现场列席,审阅了历次会议通知及其决议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未现场列席,审阅了历次会议通知及其决议 |
5.现场检查情况 | |
(1)现场检查次数 | 1次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是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无 |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 |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 6次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不适用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0次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否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1)培训次数 | 1次 |
(2)培训日期 | 2024年6月14日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以《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为主题,对信息披露、业绩造假、减持配套规定、现金分红相关配套措施以及推动上市公司加强市值管理等内容,通过案例与法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深入讲解 |
11.上市公司特别表决权事项(如有) | 不适用 |
(1)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持续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4.6.3条/《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4.4.3条的要求; | 不适用 |
(2)特别表决权股份是否出现《股票上市规则》第4.6.8条/《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4.4.8条规定的情形并及时转换为普通股份; | 不适用 |
(3)特别表决权比例是否持续符合《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 不适用 |
(4)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存在滥用特别表决权或者其他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 不适用 |
(5)上市公司及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遵守《股票上市规则》第四章第六节/《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四章第四节其他规定的情况。 | 不适用 |
12.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3.股东会、董事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无 | 不适用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8.购买、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不适用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无 | 不适用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 无(注) | 不适用 |
注:报告期内,中矿资源存在业绩大幅波动的情况。针对业绩大幅波动的事项,中矿资源已采取了应对措施并履行了相应的披露程序,业绩变动主要原因及采取的措施情况如下: 1、报告期内,中矿资源锂化合物产品的产量约4.37万吨,同比2023年增长约137.75%,销量约4.26万吨,同比2023年增长约145.01%。但受锂电新能源行业市场波动影响,锂化合物产品的销售价格同比大幅下降,导致中矿资源锂电新能源业务毛利率下滑; 2、中矿资源从矿山端、物流端、生产端和销售端全面实施降本增效措施,通过光伏发电改善矿山能源供应结构,优化工艺技术提升产品回收率,采取多元化的运输策略和销售策略等措施持续降低锂电新能源业务的综合成本,积极应对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影响; 3、报告期内,中矿资源持续夯实稀有轻金属(铯、铷)业务的核心竞争优势,随着下游应用领域的加速拓展,市场规模的不断提高,中矿资源铯铷盐业务的营业收入和利润同比持续增长; 4、实施多金属平台发展战略,专注2-3种大宗金属、新能源金属,做强做优几种稀有关键小金属的差异化发展战略,加速布局铜、锗、镓等优质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提高中矿资源的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 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孙梅春、钟海华、冯秀伟、熊炬、洪砚钟、时光荣、龙隆、胡志旻关于避免与中矿资源同业竞争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孙梅春、钟海华、冯秀伟、熊炬、洪砚钟、时光荣、龙隆和胡志旻关于竞业禁止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中色矿业、刘新国、王平卫、陈海舟、吴志华、汪芳淼、魏云峰、欧学钢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中色矿业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1、中矿资源注册于津巴布韦的对外投资企业因津巴布韦本土化法案造成投资账面损失,该等损失由本公司承担。2、因违反该承诺函的任何条款而导致中矿资源遭受的一切损失、损害和开支,本公司将予以赔偿。)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 说明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无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 无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无 |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