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38 证券简称:中矿资源 公告编号:2025-008号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0315]号)核准,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7,326,076股,发行价格为每股63.39元。截止2023年3月31日,本公司实际已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7,326,076股,募集资金总额2,999,999,957.64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不含税)合计26,278,829.1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73,721,128.51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3】第1-00013号的验资报告。公司募集资金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不含税)23,999,999.66元后的2,975,999,957.98元已于2023年3月16日存入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直门支行的91140078801800002491银行账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 项目 | 金额 |
一 | 募集资金总额 | 2,999,999,957.64 |
二 | 募集资金使用 | 2,798,143,015.31 |
其中:1、春鹏锂业年产3.5万吨高纯锂盐项目 | 593,917,889.77 | |
2、津巴布韦Bikita 锂矿200万t/a建设工程 | 991,206,603.22 | |
3、津巴布韦Bikita 锂矿120万t/a改扩建工程注 | 331,339,800.00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补充流动资金 | 856,379,358.43 | |
5、支付发行费用 | 25,299,363.89 | |
三 | 利息收入 | 27,807,314.45 |
四 | 手续费支出 | 10,178.08 |
五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 229,654,078.70 |
注:1、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暨投资建设津巴布韦Bikita 200万吨/年改扩建工程的议案》,公司将原募投项目Bikita锂矿120万吨/年改扩建工程的生产能力增加至200万吨/年,在原投资额36,421.00万元基础上使用自有资金增加投资29,974.40万元,项目投资总额增加至66,395.40万元。
2、公司于2025年1月27日发布《关于下属全资公司名称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号)。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多金属平台发展战略,提高产品识别度和一致性,下属全资公司江西春鹏锂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名称为中矿资源(江西)锂业有限公司。本文中该公司在变更登记前已办理的事宜仍用江西春鹏锂业有限责任公司名称。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超募资金的使用及管理等进行了详细严格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相关证券监管法规、公司《管理办法》以及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时候,公司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通知保荐机构,接受保荐机构的监督,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2023年3月23日,公司与保荐机构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 “方正承销保荐”)、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直门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3月27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春鹏锂业有限责任公司与保荐机构方正承销保荐、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高新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均严格按照相关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存管银行 | 账户名称 | 专户账号 | 账户余额 | 存储方式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直门支行 |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91140078801800002491 | 207,790.89 | 活期存款 |
4,877,793.97 | 七天通知存款 | |||
交通银行新余高新支行 | 江西春鹏锂业有限责任公司 | 365899991011000368910 | 139,553,529.72 | 活期存款 |
中国工商银行新余高新支行 | 江西春鹏锂业有限责任公司 | 1505201229200281283 | 85,014,964.12 | 活期存款 |
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的募集资金净额(本金)及募集资金存放产生的利息已按规定用途全部使用完毕,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办理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津巴布韦Bikita锂矿200万吨/年建设工程”和“津巴布韦Bikita锂矿120万吨/年改扩建工程” 由公司位于津巴布韦的全资子公司Bikita Minerals (Private) Limited(以下简称“Bikita”)投资建设,如果将募集资金账户开立在津巴布韦,每一笔募集资金汇入汇出均需要向津巴布韦中央储备银行申报,影响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目前境外银行无法与券商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配合完成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公司于2023年9月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2024年1-12月,公司津巴布韦Bikita锂矿 200万t/a建设工程募投项目置换金额353,632,430.63元。上述两个项目的募集资金存放在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公告附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根据春鹏锂业年产3.5万吨高纯锂盐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筹资金投入的金额为18,444.69万元。
公司于2023年9月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根据津巴布韦Bikita锂矿200万t/a建设工程、津巴布韦Bikita锂矿120万t/a改扩建工程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筹资金投入的金额分别为63,757.42万元和33,133.98万元。
4、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5、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6、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7、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8、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9、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无。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之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附件: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附件: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999,999,957.64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44,410,481.77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798,143,015.31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春鹏锂业年产3.5万吨高纯锂盐项目 | 否 | 810,000,000.00 | 810,000,000.00 | 90,778,051.14 | 593,917,889.77 | 73.32 | 2023年11月 | 77,391,421.87 | 否 | 否 |
津巴布韦Bikita锂矿200万t/a建设工程 | 否 | 980,000,000.00 | 980,000,000.00 | 353,632,430.63 | 991,206,603.22 | 101.14(注1) | 2023年7月 | 11,146,252.37 | 否 | 否 |
津巴布韦Bikita锂矿120万t/a改扩建工程 | 否 | 329,200,000.00 | 329,200,000.00 | - | 331,339,800.00 | 100.65(注1) | 2023年7月 | -127,714,466.10 | 否 | 否 |
发行费用 | 26,278,829.13 | 25,299,363.89 | 96.27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880,800,000.00 | 854,521,128.51 | 856,379,358.43 | 100.22(注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3,000,000,000.00 | 2,999,999,957.64 | 444,410,481.77 | 2,798,143,015.31 | 93.27 | -39,176,791.86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受锂电新能源行业市场波动影响,锂精矿和锂盐销售价格均大幅下降, 2024年度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未达到预计效益。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情况进展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根据春鹏锂业年产3.5万吨高纯锂盐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筹资金投入的金额为18,444.69万元。 公司于2023年9月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根据津巴布韦Bikita锂矿200万t/a建设工程、津巴布韦Bikita锂矿120万t/a改扩建工程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筹资金投入的金额分别为63,757.42万元和33,133.98万元。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1:因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利息,期末累计投入金额超过调整后投资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