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07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96,802,200股新股。公司本次实际发行新股39,405,880股,募集资金总额37,474.9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563.9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911.09万元。截至2022年1月4日,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2年1月19日,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电光防爆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温州乐清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温州乐清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温州乐清支行”)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乐清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上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户:03004807692),
电光科技在浦发银行温州乐清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户:90120078801500001351),在兴业银行温州乐清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户:355890100100339087),在工商银行温州乐清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户:1203282229200743856),在中国银行乐清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户:350680375420)。
三、募集资金账户注销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已经按照相关规定全部使用完毕,并完成了注销手续,公司与上述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账户信息如下:
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账户状态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柳市支行 | 1203282229200743856 | 已注销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 | 90120078801500001351 | 已注销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分行 | 355890100100339087 | 已注销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民支行 | 03004807692 | 已注销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柳市支行 | 350680375420 | 已注销 |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专户销户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